慈济基金会被民政部评为4A级
2012-06-21
民政部昨日公布了第八次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结果,由台湾人士担任法人代表的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被评为4A级。
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是台湾的佛教慈善团体,其前身为证严法师在1966年4月创立的“佛教克难慈济功德会”,简称“慈济功德会”。2008年2月,国台办正式批准其在大陆成立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成为首个由非大陆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民间基金会。
此次评估是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以及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实施办法进行的,显示了2011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学术类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转的规范情况。
在此次参评的156个组织中,共有6个被评为5A级,慈济慈善事业基金会是43个4A级中的一个。基金会中唯一获得5A级的是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此次参评组织大多数的名称都冠以“中国”二字,有较强官方色彩。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间组织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一次评估3年有效,在有效期内,获得等级的民间组织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获得3A级(含3A级)以上的民间组织,可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等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