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发布
2012年06月12日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发布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将促进社会公正和谐,努力使公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幸福
经国务院授权,国新办昨日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这是我国第二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这个计划对今后四年中国人权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作出了规划。
采取积极措施,更有效地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工作权利、基本生活水准权利、社保权利、健康权利、受教育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人民。
2012-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7%以上。调整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力争使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得到缓解。到2015年,全国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0%左右。
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完善工资制度。
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绝大多数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到2015年,城镇职工和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7亿人,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到2015年,医疗保险基本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基本医保参保(合)人数达到13.2亿人。
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在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支付比例提高到50%以上。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指导思想
生活权:全国保障房覆盖面达到20%
工作权: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13%
社保权:城乡基本医保参保达13.2亿人
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结合起来;
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继续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首位;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权利和利益问题;
切实保障公民的经济、政治、社会和文化权利;
促进社会更加公正、和谐,努力使每一个社会成员生活得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妇女儿童等权益
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少数民族享有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益;努力促进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切实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老年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提高女性代表委员比例
学生在校每天锻炼1小时
妇女权利:男女同工同酬
继续促进妇女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逐步提高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省,市两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成员和县级政府领导成员中各配备1名以上的女性。
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落实男女同工同酬。
生育保险覆盖所有用人单位。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儿童权利:在校每天锻练一小时
保障儿童健康权。不断降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或者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
加强校车和校园安全管理。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少数民族权利:重视培养人才
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重视培养和使用各类少数民族人才。
老年人权利:人人有基本养老保障
政府为60岁以上农村居民和城镇非就业居民提供基础养老金,初步实现全国老年人人人享有基本养老保障。到2015年,增加日间照料床位和机构养老床位342万张。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
残疾人权利:新增就业80万人
将城乡残疾人普遍按规定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帮助130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到2015年,城镇残疾人新增就业80万人。
健康权:到2015年人均寿命达74.5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不断提高人均期望寿命。到2015年,人均期望寿命达到74.5岁。
实施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完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生产许可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召回制度、标签标识管理制度等基本监管制度。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0万个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健全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制度
受教育权: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行免费
有效防治重金属污染。完善重金属污染防治体系、事故应急体系和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改善大气质量。到2015年,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347.6万吨、2086.4万吨、238.0万吨、2046.2万吨。重点区域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逐年降低。到2015年将细颗粒物(PM2.5)项目监测覆盖地级以上城市。
推进生态建设。到2015年,使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生态系统类型得到保护。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9%。
到2015年,实现人均年拥有图书5.8册,期刊3.1册,千人拥有日报达到100份。
到2015年,互联网普及率超45%。互联网固定宽带接入端口超3.7亿个,城市家庭带宽接入能力基本达20兆位/秒以上,实现2亿家庭光纤到户覆盖。
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推行教师在区域内流动,重点缩小区域内办学差距。资源配置向中西部等薄弱学校倾斜。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5%以上,学前一年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到201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
保持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实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促进高等教育发展。实施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新增招生计划向中西部高等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倾斜,扩大东部高校在中西部地区招生规模。
确保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环境权:PM2.5监测覆盖地级以上城市
文化权:带宽接入能力达20兆位/秒以上
人身权:不能强迫自证有罪
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强化对刑讯逼供的预防和救济措施。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逐步实施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改造,安装全程录音录像和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动态监督管理执法办案全过程。
保障被羁押人的权利和人道待遇。完善看守所管理的法律规定。逐步实行被羁押人床位制,推动看守所医疗工作社会化,使被羁押人患病得到及时治疗。防止不必要的羁押。
建立重大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严格死刑审判和复核程序。
知情权:政府办事要公开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公民知情权的保障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推进政府办事公开。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充分告知办事项目有关信息。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适时发布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及其岗位职责要求、考察对象或者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提高领导干部任免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参与权:扩大有序政治参与
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实施选举法,保障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制定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向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
表达权:健全利益诉求机制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通过多种方式与公众进行交流。
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不断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落实信访条例,推广和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专线电话”、“视频接访”、“信访代理”等做法。
加强对新闻机构和新闻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监督权:严格行政问责制
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中规定的行政问责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质量、征地拆迁、环境污染等责任事故的问责力度。鼓励新闻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