孺子上学路谁负安全责?
2012-04-26

孺子上学路谁负安全责?

2012年04月26日     来源: 新华公益

  今年4月,广东连续发生小学生上学遭遇伤亡安全事故。4月9日,广东阳春19名幼儿园学生遭遇车祸,3死14伤。4月16日,广东汕尾市一名2年级女学生独自上学被掳走并强奸,因伤一度生命垂危。4月20日,广东化州4名学生上学路上被洪水冲走,下落不明。
  
  悲剧为何一再重演,如何从中汲取教训?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进行了跟踪采访。
  
  “早知道这样,就不出去打工了”
  
  从门口桥到百瑞塘村村口,只有三四十米,从村口到家只有50多米,然而就隔着这不到100米的距离,6岁的李秋霞却再也回不去家了。
  
  20日的暴雨,在广东寻常可见,气象部门仅发布了第二级别的暴雨黄色预警信号(最高级别是四级红色信号)。但就是这一寻常的暴雨带来的洪水,夺走了化州市宝圩镇仓板小学4名学生的生命。
  
  他们所在的仓板小学,离百瑞塘村约一公里。
  
  李秋霞的父亲李恒告诉记者,从百瑞塘村去仓板小学有两条路:一条是平坦的村道,直达学校,是孩子们常走的。另一条小路,先走过绕村而过的仓板河上名为门口桥的小桥,穿过相邻的响水村,大约一公里,再走过一道小桥,到达学校。当日大雨从早晨六七点下到十点多钟。中午学校照常放学让孩子们回家吃饭,饭后再上学。
  
  “那天中午,她奶奶将她送到村口,见她跟几个孩子一起去上学,以为不会有事。”李恒说。
  
  但是,上午的大雨,积聚成一股洪水,将村道一段低洼路段淹没了。孩子们于是折回村里,改走小道。
  
  李秋霞等8个小学生走到响水村小桥前,响水村主任陈朱保叫住了他们。“当时,水已经漫过桥面了,我就喊住他们,不准过桥,让他们赶紧倒回去。见他们往回走我就自己忙去了。”陈朱保说。
  
  但这8名孩子中有一半没能回家,再次经过门口桥时,其中4名孩子被洪水冲走。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指出,有关调查显示,交通事故和溺水已经成为儿童死亡的重要原因。校车安全条例已经实施,情况正在好转。但是,对广大农村地区,绝大多数学生还是自行走路或者骑车上学。因为每宗事故总是零散的一两人,故未引起大多关注,总量实际超过校车事故。
  
  失去亲子,令外出打工的家长悔痛交加。李秋霞母亲带着红肿的双眼不断念叨着“早知道这样,就不出去了打工”。她才刚刚出去打工一个多月,女儿就出了事故。在孩子出事当晚赶回村子的李广余父母,则悲伤地把自己关在房里,不愿见任何人。
  
  儿童监护缺失,亟待引发关注
  
  被洪水冲走的4个孩子中,最大的7岁,读一年级,最小的5岁,读学前班,其中3名是留守儿童。当天他们在暴雨天里去上学时,并没有任何大人的陪护。
  
  记者了解到,在农村多子女的家庭,爷爷奶奶往往需要同时照顾许多孙子。以李恒家为例,李恒和李东两兄弟共有5个孩子,大的六七岁,小的两三岁,而李恒父亲已逝,这5个孩子基本都是由李恒母亲一人照管。有上学的,有在家的,要想看护周全,谈何容易!
  
  熊丙奇说,溺水事故、交通事故比校车事故还严重。农村留守儿童父母不在身边,因为溺水事故、交通事故身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各方监护缺位使很多孩子处于安全风险当中。
  
  学校方面认为自己“无责”。针对舆论方面“这么大雨、学校为什么不停课”的质疑,仓板小学校长陈东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学校停课是有规定的,只有达到红色警报才会停课。而且学校要等上一级主管部门的停课通知。学校自身无权决定停课。我们很能理解家长心情,但学校方面的确没有责任,是家长自己没照顾好孩子。”
  
  宝圩镇政府有关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复强调,这只是一个“意外事件”,“政府很同情家属的心情,也会继续搜索”。
  
  多负一分责任,多有一点关爱
  
  化州四学童事故发生后,广东省教育厅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视情况采取停课或延迟上放学等措施,确保学生出行安全,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
  
  然而,分析人士指出,谁来“视情况采取…措施”?以什么程序作出停课或延迟上学的决定?如何向学生及家长传达有关决定?如果没及时作出决定怎么办?
  
  广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孙俊杰认为,儿童安全与家长监护直接关联,一些家长为了打工挣钱,将孩子丢在家里,缺乏必要的监护。“从法律角度看,监护人不仅需要对被监护人的财产负责,更需要对其生命负责。我国现有监护制度对未尽监护责任者没有实质性制裁。以化州事件为例,孩子死了,谁向谁赔偿?怎样赔偿?”
  
  “遇到这种状况,一般舆论认为,家长失去了孩子,已是受害者,很少有人去考虑追究家长监护不周的责任。这事实上是社会潜意识里把孩子当成了家长的‘财产’,没有将孩子作为独立的生命个体看待。”孙俊杰说。
  
  专家认为,政府应急响应是县市一级大范围发布,而我国幅员辽阔,农村地理条件复杂,可能县城里阳光灿烂,一公里外的山村里却狂风暴雨。因此,应当赋予每一所学校自主组织学生紧急避险的权力和责任。未及时制定避灾方案或启动避灾方案造成儿童伤亡的,应该启动问责机制。
  
  此外,必须加强灾害避险方面的安全教育。中国人民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王宏伟说,我国学校针对火灾、地震等低概率事件,反而有避险教育和演练。但对常常发生的暴雨、暴雪、大风等极端天气,却存在严重的制度和管理缺失,这种状况必须得到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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