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01日04:29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温薷)北京市燃煤自采暖的城乡低保家庭和享受生活困难补助待遇家庭,今冬每户可获300元临时救助金,比去年补贴额度提高了100元。符合条件的居民有望在11月15日前按户领取救助金。
昨日,北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将今年冬季燃煤自采暖救助金的发放标准由每户200元提高到300元,各区县政府及民政部门还将对储煤特别困难的家庭实行临时救助。市民政局表示,此举是考虑到目前煤炭价格上涨给低收入居民冬季购煤取暖带来的困难。
“受益家庭的数字尚无具体统计。”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丁长利昨日表示,今年采暖季由2008年11月15日起至2009年3月15日止。对于采暖季开始后获准享受城乡低保、困补待遇的家庭,如果实际应享受救助的采暖时间达到或超过两个月,可按全额300元享受救助;实际应享受此项救助的采暖时间不足两个月的,按标准的一半享受150元救助。但2009年3月后,批准享受城乡低保或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家庭不再发放此项救助金。
丁长利介绍,该临时救助金的发放将由18区县民政系统负责具体操作。他估计,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在11月15日之前,便可一次性领取这笔救助金。该救助款项将从各区县民政系统中的临时救助资金列支,北京市也将补贴一部分。
来源: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