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透明机制唤醒慈善热情
2012-03-15

  以公开透明机制唤醒慈善热情

  2012-03-15               来源:大众日报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日前透露,去年下半年,国家民政部委托清华大学就公益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问题开展专项研究,并起草了相关文件的草案。该草案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主体、方式、内容等都进行了明确,并对慈善组织高管工资收入公开等问题也有所涉及。据了解,民政部正在起草公益慈善捐助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预计该办法今年可出台,届时公益组织均须按照规定内容进行信息公开。(3月14日《京华时报》)
  
  “牙防组”倒了,“中华脊梁”又岿然挺立;“郭美美”事件余音未了,又牵出“杰出华商协会”的诸多悬疑…… 应该说,慈善机构作为非政府机构,理应做“市场不为,政府不能”之分内事,但目前中国的慈善组织基本上是某些行政部门的延伸,这些机构一般都由行政主导,权力大、责任小。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的缺失,一些慈善机构内部发生腐败行为,极大地挫伤人们捐赠的积极性,让人对慈善事业产生信任危机,使得公众的慈善热情降低。
  
  这么多商人,都看准了慈善组织的软肋,拿捏得如此到位,恐怕并非仅仅是他们聪明绝顶,还暴露了慈善机构的诸多问题。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说过:公开透明是慈善组织公信力的立足之本,犹如水之于鱼。现在人们不仅关心的是“伪慈善”事件的结果如何,更为关心的是,慈善组织能否更纯粹,更具有公信力。
  
  应该说,制约慈善组织普遍实现公开透明主要有思想认识、方法和能力等三方面的问题。因此,必须通过公开透明的制度建设来提升慈善机构公信力。一方面,必须加快推动慈善组织行业规则和行业标准制订,加强行业监督,形成自律机制,并培育发展第三方组织评估机制;另一方面,必须推动公益慈善组织建立规范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捐赠款物使用的追踪、反馈机制和公示制度。
  
  相比较而言,失信易、挽回难,要重振老百姓的慈善热情,慈善组织按照规定内容进行信息公开恐怕是必须的。(吴学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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