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融入不只是改称谓
2012-01-09

  农民工融入不只是改称谓

  2012年01月09日       来源:人民日报

  促进农民工的“社会融合”,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服务机构乃至整个社会在“治理末端”的切实努力。
  
  春运火车票网络出售,一位农民工通过媒体投书铁道部,直言网络售票对一些农民工而言“太复杂,不太切合实际”。这样的呼声,让人心酸,也再次折射出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相对弱势处境。
  
  此前,农民工输入大省广东和农民工输出大省河南的主要领导,都提出将适时取消“农民工”称谓。消除附着在称谓上的歧视确实很重要,但农民工遭遇火车票网购门槛一事也提示人们,要真正实现农民工与城市的融合,并非称谓改变就能完成。
  
  实际上,对农民工问题,中央高度重视,不断推出给力的“顶层设计”。“十二五”规划纲要就对农民工同工同酬、户籍转换、就业培训、权益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民政部出台的《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描绘了农民工参与社区生活的“路线图”。这样的政策导向和制度构建,无疑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保证。
  
  然而,要促进农民工群体的“社会融合”,不仅需要政策壁垒的渐次打破,也不仅需要“身份迷失”的不断厘清,更需要各个职能部门、服务机构乃至整个社会在“治理末端”的切实努力。
  
  比如,网络售票是好事,但如果能更多考虑不会上网的农民工等群体的需求,提供更合理的售票策略,开辟更多农民工团购票渠道,提供更多有针对性的售票服务,或许能让农民工的春运之旅更加畅通。交通部门如此,邮政、银行、医疗、教育等相关机构、部门,同样可以做得更好。
  
  从这个角度上说,“融入”不是一种物理行为,而要形成一种生物学效应:社区是城市肌体的组成器官,农民工是流动的细胞。只有农民工个体融入社区,才能实现农民工整体融入城市。从赋予选举与被选举权利的政治融合,到扶持就业的经济融合,再到拓宽社会交往空间的心理融合等等,发挥社会、社区之力,农民工融入才能减少“排异反应”。
  
  社会组织同样能发挥重要作用。有了群体的文化生活,工作之余的空闲可能就不会显得如此漫长;有了社团的培训辅导,流动的渠道、上升的空间可能就能更多更大一些。孤单寂寞时,如果能有心理志愿者聆听倾诉;权益受损时,如果能有法律援助予以支持……这些,都是在农民工问题上,“社会协同”大有可为之处。
  
  回家的车票、年终的讨薪,甚至仅仅是提供一本书籍、开通一个信箱,对于农民工,就不仅是生活的便利,更是心灵的慰藉。而正是这样的“末端治理”,才能让农民工在社会管理的各个“毛细血管”里,无障碍地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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