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捐”只会伤害慈善
2011-10-14

  “强捐”只会伤害慈善

  2011年10月14日      来源:广州日报

  “东莞慈善日”活动已举办两年。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慈善月月捐”活动倡议书规定:绑定一张银行卡,捐款将通过银行进行每月10元以上的固定捐赠。公众对此有看法,当地回应,10元的标准经过调查摸底,并不过分。昨天,有关部门进一步表态:“月月捐”不搞摊派,可随时取消和变更。
  
  回应很及时,真相须考证,热议仍继续。活在当下的“单位人”,谁没被“强捐”的经历?被“强”得多了,慢慢就习惯了。人们还没从郭美美慈善疑云中完全走出来,又要被“强”一番,难免反胃。
  
  为善最乐,慈善本是一件快乐的事,既能给施者带来一定的精神满足和愉悦体验,又能给受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帮助。因此,慈善要通过一种和善、亲善、友善的方式进行,让捐赠者获得体验快乐,而“强捐”恰恰背悖了这一原则,它让捐赠者体验到一种权利不受尊重、利益受到侵害的厌恶感。
  
  “强捐”给捐赠者带来不愉快的体验,对慈善也未必就是福音。一而再的变相摊派,再而三的违背捐赠人意愿,最终让公众对慈善失去好感,公众行善的热情受到抑制,当真正需要他们多献爱心时,恐怕他们也不愿意在“规定动作”之外多捐赠了。失去民意基础的慈善又能走多远?郭美美之后,慈善事业大受打击,就是一个明证。
  
  其实,国家相关法规对“强捐”是明令禁止的,广东省副省长刘昆不久前还对慈善捐款提出“三个不允许”,包括“不允许从个人或单位的账户中直接扣款”。难怪有网友说,按流行的说法,“强捐”属典型的“顶风作案”。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哪怕是1元钱,违背捐赠者意志的“强捐”也是“过分”的、不可接受的,必须及时纠正,以免谬种流传。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