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该不该拒绝残疾人乘机
2011-10-14

  机场该不该拒绝残疾人乘机

2011-10-14    来源:华声在线

  13日下午,来自四川成都的高位截瘫旅客朱兰英与父亲、三名盲人,因10月8日在昆明机场登机被拒,在昆明机场候机大厅拉起横幅,要求昆明机场高层道歉,此行为引来众多旅客围观。(中国新闻网 2011年10月14日)
  
  正常来讲,每一个旅客都有乘坐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的权利,昆明机场坚决拒绝高位截瘫的朱兰英乘坐飞机似乎有些不妥。机场是否存在歧视残疾人之嫌呢?昆明机场工作人员拒绝乘客乘机的理由又是什么呢?
  
  对此,昆明机场党群工作部部长郭培松回应称,《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成人陪伴儿童、病残旅客、孕妇、盲人、聋人或犯人等特殊旅客,只有在符合承运人(航空公司)规定的条件下经承运人预先同意并在必要时做出安排后方予载运。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不能乘机的旅客,承运人有权拒绝其乘机,已购客票按自愿退票处理。
  
  如果按照机场方面所说,看来根据相关规定,机场方有权利拒绝残疾旅客登机,但是很多事情应该灵活掌握,高位截瘫旅客朱兰英面对自己被拒乘飞机情绪如此激动,机场方面应该考虑事情后果,进行特殊处理,破例给他一次方便之门,以化解可能激化的矛盾。毕竟他说他以往乘坐过其它班次飞机从未发生遭拒情况,因此事先根本不知道民航有这样的要求规定,所以没能提前进行申请。
  
  不管乘客朱兰英所说是否属实,机场方面不应该太较真,况且残疾旅客朱兰英有父亲护送,未必会给飞机带来什么大的麻烦。假如从人道方面来考虑,对于一个高位截瘫的旅客,可能乘坐飞机更能缩短时间,减少其旅途的疲劳和痛苦,只要他没有高血压、心脏病。他既然已经费了周折赶到机场,也买了机票,为什么就不能对一个残疾人破破例呢?难道一定要死咬着所谓的航空规定说事,况且这样的规定是否就科学合理,考虑到人性化?非要闹得残疾旅客朱兰英在与工作人员争执中从轮椅上摔落,其间一旦出现危险怎么办?机场方面难道就不应该对此负更大的责任吗?为什么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特事特办,见好就收呢?
  
  最终,朱兰英和父亲加上特地赶来的几位盲人,要坚决对机场的阻拦行为抗议下去,高举条幅要见机场领导,讨要残疾人的公道,并要请律师出面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许朱兰英的行为不够理性,有些过激和偏激,但是作为一个残疾人到底有没有权利乘坐飞机,这也是一个很值得探讨的问题。
  
  在倡导服务化的今天,飞机面前,人人平等,飞机也要学习铁老大,应该与时俱进,随时对自己的霸王条款进行相应的修正,拉近与乘客的心理距离,考虑特殊群体的出行需要,不要将服务仅仅停留在空姐的面带微笑上,应当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的服务细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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