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善”和“行善”同样可贵
2011年09月21日
生活中总有些细节,让人在不经意间感动。昨天,同事到银行办事,在银行门口发现了一只包,在保安的帮助下,找到了包的主人。忙完包,同事排队领号。这时,保安过来让同事走贵宾通道;办完事,保安推开大门,连连挥手致意。同事很感动:“想不到这个保安,竟然对我这么友好。”
“莫以善小而不为”,“随风潜入夜”式的善举,是一个人素质的真实反映。“莫以善小而不奖”,保安对善的示好同样值得肯定。这种示好,会起到一种正向激励作用,坚定人们“存好心、做好事、当好人”。
这段时间,因为几起极端事例的发生,整个社会又陷入“面对摔倒的老人,扶还是不扶”的道德纠结中。然而在扬州,并没有出现“道德摔倒”现象。9月15日本报报道的“高邮女学生街头扶起摔倒的老人”,9月6日本报报道的“三市民在文昌广场救助晕倒孕妇”,不约而同地传递出“风景这边独好”,展现了扬州较高的城市文明水准。这种文明水准,不是天然降临的,而是有着一定的规律可循。
一段时间以来,我们身边曾经发生过多次寻找“扬州好人”事件。面对一个个在街头做好事的“扬州好人”,媒体和市民都以莫大的热情投入到“寻人记”中。寻找好人,并不是简单的好奇,而是希望通过寻找来表达对好人的尊敬,以此来不断放大善意、传递善意。
道德是需要鼓励的,善意是需要放大的。春秋时期,鲁国制定了一道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国外看见同胞沦为奴婢,肯出钱把人赎回来,那么回到鲁国后就会得到国家补偿。这道法律执行了多年,很多流落他乡的鲁国人因此重返家园。这就是对善的奖励。不要忽视鼓励的作用,对当事人来说,鼓励是一种温暖,会使当事人坚定地把善心坚持下去;对于社会来说,鼓励是一种导向,会影响带动更多人加入到爱的怀抱。这里,并不是强调鼓励的绝对作用,也不是说扬州的文明水准就是寻找出来的,但千万不要忽视寻找和鼓励在其中的作用。
善举形成主流价值观,一般有着这样的规律。开始,善举是“小荷才露尖尖角”,然后被多数人认可,接着更广泛出现,被更多人肯定,进而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这就是一个不断鼓励不断放大不断固化的过程,这也是传统美德得以形成并保存下来的原因所在。所以,我们既要行善事,也要鼓励善。这位保安就是在用自己的行动,来向他认可的“扬州好人”表示礼赞。“赞善”和“行善”同样可贵,它们共同推高了城市文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