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当姓“公”
2011年09月21日
“公益”,其意是“公共利益”。而社会公益组织,一般是指那些非政府的、以实现社会公益事业为主要追求的社会组织。公益之益,当是真、是善、是美。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公益之益,就是要在全社会弘扬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让公益成为日常生活里的行为习惯,让其精神内化为一种道德自觉。
公益当姓“公”。公益事业,具有典型的公共性,信息公开是救赎公益慈善的一剂良药。无论从道义还是从现行法律的角度来看,公益事业管理者首先要有公共意识,要明白信息公开是公共职责所在,从而保证公益性事业能够获得更广泛的民意支持而走向良性循环。公益当姓“公”。人与人的交往,信任是最重要的。公信力是公益组织生命源泉,公益组织要实现自我救赎,提升执行力、打造公信力是关键所在。要做到这点,就要求必须切实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标准,将集结的爱心、募集的善款、整合的资源,高效率地进行配置,供给最有需要的个人或群体。只有这样,公益组织才能焕发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