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从自己做起
2011-09-20

慈善从自己做起

2011年09月20日   来源:公益时报网 作者:刘植荣

  慈善,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是一人或组织转移给另一人或组织的财产,是财产所有权的无偿让渡。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
  
  慈善,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是一人或组织转移给另一人或组织的财产,是财产所有权的无偿让渡。
  
  慈善是伴随着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在原始社会,当一个部落能获得足够的食物时,会对处于饥饿中的相邻部落赠与食物,对困境中的人给予关爱既是最基本的人性,也是良心使然。可见,慈善源于人的怜悯之心,希望消除引起他人不幸的因素,使苦难中的人们境况好起来,正如休谟所说:“慈善是对所爱的人幸福的一种欲望和对他苦难的一种厌恶。”
  
  西方国家的慈善事业几百年前就已走上组织化、法制化轨道。1601年,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了《慈善法》,该法律也被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沿用至今。各国慈善法律要求慈善组织必须在慈善监管部门注册,证明并保证其目的的公益性,如教育、宗教、医疗保健、人类和社区发展、人权、环境保护、贫困救助等。有的国家还规定慈善组织管理人员必须是志愿人员,不得从慈善捐款里领取工资,防止有人利用慈善中饱私囊。由于慈善事业享受政府的减免税,在国内注册的慈善组织未经政府批准,也不得到国外搞慈善。
  
  慈善事业实际上是对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的补充,它减轻了政府的财政和管理负担。如加拿大,全国有85700家注册的慈善组织,共有200万人从事慈善事业,慈善经济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7%.
  
  中国对慈善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中国大百科全书》在“慈善事业”词条中就认为,慈善“带有浓重的宗教和迷信,其目的是为了做好事求善报……它只是对少数人的一种暂时的、消极的救济”.
  
  其实,慈善是一种普世价值,是人们在内在良心驱使下的外在行为,与外部社会制度毫不相干。慈善如果受外部因素制约,那就不是真慈善,而是假慈善,因为它有了除慈善之外的其他企图。加拿大《慈善法》就有“公益验证”(The Public Benefit Test),只有把公益作为唯一目的的慈善才被视为慈善。如果为自己遴选的群体捐赠,或打着慈善的幌子从事商贸活动,或让慈善为企业投资开道,或假借慈善从事带有政治色彩的活动,这都不是慈善,打着慈善的招牌从事这些活动均属非法。
  
  慈善一定是从自己做起,从自己的身边向外扩展。爱人如己,只有知道爱自己,才懂得如何去爱别人。汉语“慈”字的本意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爱照顾,如《左传·隐公三年》中讲“父慈子孝”,《庄子·渔父》也讲“事亲则慈孝”.西方文化里也有“Charity begins at home”(慈善从家里做起)之说,然后惠及“Friends”(朋友),继而推广到“Strangers”(陌生人)。自己家的孩子不去照顾,却对邻居的孩子关怀备至,这不是精神病,就是别有用心,不能称其为慈善。
  
  不要看到捐赠行为就认为是慈善。真慈善是悄悄地做,不求别人赞誉,也不求受赠人感恩回报。伪善者往往敲锣打鼓地捐赠,可以在电视台高调慷慨捐赠1亿元,却不肯匿名把100元汇到某个受捐账号,因为他捐赠图报,必须让受捐者、公众和政府知道自己捐赠,然后再把捐出去的钱加倍捞回来。前几年,中国南方有个号称亚洲最大的木业公司,老板是当地有名的“慈善家”,他捐学校、捐公路,其实这是沽名钓誉,利用慈善捞取各种名誉,以更容易获取银行贷款,巨额贷款骗到手后便携款潜逃国外。法国17世纪思想家拉罗什福科说:“慷慨有时是一种伪装的野心,它放弃一些小的利益是为了得到大的利益。”
  
  我在非洲工作时,也参加当地的一些捐赠活动。非洲人捐赠时手心向下攥着钱放进一个布袋里,谁也不知道别人捐了多少钱。我问当地人为什么捐款时要手心向下,他们告诉我说:“你施舍的时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要叫你施舍的事行在暗中。”
  
  《聊斋志异》中有句话:“有心为善,虽善不赏。”就是说,慈善是很自然的事情,不要为了某种非慈善目的行善。既然慈善是伴随人类的产生而出现的,那它一定是伴随人类生活的一部分,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很多公共设施是捐赠的,我们有时感觉不到自己正受益于别人的善行,也感觉不到自己正对别人行善。大家互为慈善,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慈善绝非富人的专利,穷人行善往往比富人更慷慨。根据美国劳工统计局的数据,2007年美国最贫穷的20%的人捐出自己收入的4.3%,而最富的20%的人仅捐出其收入的2.1%.富人接触的多是权贵,缺乏对穷人疾苦的了解,在慈善上更显冷漠。穷人与穷人同病相怜,同忧相救,自然对慈善更显热心。由于穷人收入低没有达到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他们的捐赠与免税无关,因而,穷人捐赠更被认为是毫无私心的慈善。
  
  慈善事业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物质文明、制度文明与精神文明的综合体现。中国慈善思想和慈善活动源远流长。早在原始社会时期,有关人类社会福利和保障的思想、措施就产生了。但中国当代的慈善事业是在20世纪80年代初复兴与发展起来的,起步晚,发展相对落后。希望我国的慈善事业能兼纳中西,顺应时代要求,发挥其真正的作用。
  
  作者简介:独立学者,媒体评论员。历任世行埃塞俄比亚项目办公室主任,非行喀麦隆项目协调员。曾就读于法国巴黎第七大学。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改革报》等报刊发表文章200余篇,在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等媒体发表文章500余篇,出版《85%的人应该涨工资》、《美国历届总统竞选辩论精选》、《美国20世纪经典演讲100篇》等着(译)作10本。
  
  发表的《世界工资研究报告》、《论房产税的合法性》等文章引起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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