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扶起”受伤的心
2011年09月13日 来源:齐鲁网
“前阵子老人跌倒该不该扶的话题挺火。咱济南乘客能主动伸手援助,我觉得挺感动的。老人拒绝搀扶肯定也有自己的考虑,只要没有耽误治病就好。”(《济南时报》9月11日)
老人突然摔倒在公路上,旁边的人该不该上前扶一把?南京“彭宇案”之前如果有人这样问,你会觉得他很傻:那还用问吗,学雷锋助人为乐,老人摔倒了肯定要扶一把。然而,2007年9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院的一纸民事赔偿判决书,让答案翻了个个:老人摔倒了千万不能扶,万一被赖上,法院判你赔偿四万五。
无独有偶,2009年10月21日,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万余元。于是,以往学雷锋做好事的传统理念开始动摇,人们说:要放在今天,雷锋会被罚得倾家荡产。“交不起扶务费”是根本的原因。
于是人们便看到: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78岁的老人肖雨生在小区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已没了呼吸。2010年12月29日,福州市一位83岁老人孤身前往银行办事时,摔倒在人行道上。围观者无人出手相救,直到老人生命的终结……一个个在路上突然摔倒的老人,因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而命丧黄泉。有人说:这都是法院惹的祸。也有人说:“徐老太”断送了全国的老人。
也并不是所有的救助都会被判罚。2011年8月27日,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客车司机殷红彬,行车途中见一老人被压在三轮车下,出于好心,下车将那位老人搀扶起来,不料想反被老人一口咬定是他的车撞倒了她,好在大巴车都安装了车辆监控系统,最后交警根据录像还了自己一个清白。
不可否认,“裁判者”在其中起了关键的作用。从南京彭宇被问“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去扶她?”到上海张晖被问“他胃疼关你什么事?”道德沦丧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然而,太阳的光辉是遮不住的,透过云层缝隙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多年来大家一直念念不忘地回顾彭宇案,还是卫生部出台《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这其实就是社会的一种期盼,广大民众都希望保有基本的道德观。
从济南《老太公交上晕倒拒搀扶司机原地停车等专业急救》这件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一,人间真情并未磨灭,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去帮人,只要社会不总让人失望。第二,“乘客和司机试图搀扶,却遭其婉拒”,说明“彭宇”者大有人在,世间老人也并非全是“徐老太”,但两者之间存在隔阂,释疑尚须时日。第三,这次“司机拨打120,等待专业救援”之举处置得当,说明卫生部出台《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并非全无必要。
“徒善不足以为政”。第一,各级人民检察院,特别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加强审判活动的监督。民事案件“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世人皆知原则,因为你“不能证明自己无罪,法院就会判你有罪”似乎毫无道理。第二,国家可以通过立法,也可以由相关部门制定政策,强制或鼓励所有机动车辆装上“录像监控系统”,这样,在出现纠纷时就有了直接证据。
“徒法不足以自行”。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再好的设施,再完善的法律,如果没有高素质的人去遵守,一切都等于零。所以,我们应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在全社会的范围内倡导助人为乐的道德风尚,用人间真情去抚平“彭宇案”给整个社会造成的心灵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