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购保障房的罚单轻如鸿毛
2011年09月08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孙曙峦
众所周知,保障房是政府专为收入低的弱势群体准备的“福利房”;尤其在深圳这样一个房价高的都市里,保障房更是承载了无数草根阶层的希望与幸福。但令人失望的,对于骗购保障房如此恶劣的行径,深圳住建局只开出了“罚款5000元、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罚单。这张罚单,与其说是处罚,不如说是纵容。任何人只要留心,都要听懂藏在罚单内的潜台词:骗吧骗吧没问题,大不了逮住罚5000元。可想而知,有了这张罚单,将会有更多的黑手伸向保障房。
其实,在笔者看来,骗购保障房的申请人,已涉嫌犯罪;他们的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在我国,除了为弱势群体提供住处外,保障房更承载着重大的社会意义--保障房代表了社会的公益性与公正性,绝对不容侵犯。从财富上说,保障房是社会财富向弱势群体倾斜的再次分配;倘若分配公平,就能够起到特殊的作用--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好在深圳住建局已意识到原有处罚所存在的问题,开始着手修订《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将处罚金额从5000元提至最高20万元。笔者期待,修订后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能够早日通过相关立法部门的审议;而笔者更期待,能够直接以“诈骗罪”处罚那些骗购保障房的申请人。偿能如此,保障房就能让穷人有保障让社会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