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跌倒老人指南能扶正道德吗
2011-09-08
全国各地的“彭宇案”频发,网友直呼道德滑坡30年!在80年代,扶起一位不慎跌倒的老人算件事吗?那不就跟给别人让个座一样简单啊!但是现在,为什么老人不慎跌倒众人围观却无一人搀扶任其死亡呢?6号,卫生部发出干预指南,这是在给社会道德指条明路吗?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或许在过去千百年来,这只不过是再简单不过的举手之劳,但简单细微之处彰显出的却是整个社会道德的大问题,遗憾的是看起来如今这已经成了一个奢侈的社会公德,甚至可能会让心存善意和道德良知的“好人”们经济破产。跌倒老人该不该扶被全社会、被公众、被媒体热烈讨论的时候,其实已经证明某种程度上这个社会的公德已经破产了。显然,似乎作为社会人,谁也回答不了这个问题。
不过公众似乎期待有人能回答,比如有人试图希望看到南京彭宇案被翻案、被颠覆,希望法律来回答我们到底该不该扶、能不能扶助跌倒的老人?甚至希望看到制裁无良的南京法官、天津法官,制裁那些诬赖彭宇们的老人,不过好象这也是奢望,至今除了期待,并没有任何回音,南京法官仍然逍遥自在的继续坐在庄严的法庭上,用他的“常理”式逻辑来诠释神圣的中国法律。这确实很让人纠结。
不过可笑的是,今天看到卫生部却不合时宜的站了出来对老人跌倒该不该扶的问题,作出了“科学”的回答。
卫生部指出,遇到老人跌倒情况,不要急于扶起,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这一指南的出台,实际上只是治标,并不治本。指南的诸多做法各种情况如何救人写的非常详细这是无可置疑的,但是别忘了最重要的一点:这是建立在围观者有“想救人”的心的基础上的。目前大家还是忌惮“被冤枉”,救人之心从何而来?那卫生部出台的这项救人指南又从何说起呢?
我们知道,卫生部出台的这一指南,是为了更好的维护社会公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是要想从根本上回归社会道德,还是需要法律的根本保障。
作为执法监管部门,应该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类似案件,不能让好人被冤枉,让心术不正者逍遥法外。目前的社会道德现状,只能依靠法律途径,遇到这类案件不应该只做调解草草了事,而应该对“污蔑者”严惩,法律条文中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或许适用那些“污蔑者”!
现在当务之急是让社会公德心的快速回归,不应该仅仅停留在道德层面上了,必要时还需要法律的强力后盾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