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募捐是否具有“合法性”
2011年07月27日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王烨
7月23日,张尚武踏上了返回老家保定的火车。张尚武称,目前为止他收到的善款总共7600元,会全部交给爷爷用于治病。这位前体操世界冠军在京“卖艺”乞讨之旅也许已经结束,但是关于张尚武的讨论却并未平息。
三个月前,张尚武在王府井沿街卖艺乞讨引发社会关注。7月17日,张尚武正式公开个人募捐账号,引发广泛质疑。
目前对社会募捐予以规制的条款仅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那么,个人公开在网上募捐是否合法,乞讨、个人募捐、非法集资如何分辨?各方观点展开讨论。
从募捐主体和款物使用方向
判断募捐行为性质
对于张尚武的个人发展乃至成为悲剧,实属遗憾,其原因不用探讨,有对年少运动员的教育引导的不足,也有个人发展选择和提升自身能力、教育水平不够的缺憾。对于张尚武在网络公布账户募捐的问题,从《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角度看,这种个人向社会公开募捐的方式,从募捐主体资格上显然不属于公开募捐的范围。
这一情况主要是个人无奈之下的求助行为,虽然不合法,但值得同情。近日,看到有公益慈善基金主动帮助,也是社会的关爱和公益慈善组织的职责,算是一个较为圆满的结果。
针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类自行募捐行为,如何判断其性质的问题,我认为要从现行的法律法规上定性,一是要把握募捐的主体资格,即只有公募基金会或等同于公募基金会管理的公益慈善组织可以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二是要把握捐赠款物的使用方向,即捐赠款物应当用于非特定的利益主体,也就是不能为自己或亲属、朋友等利益相关方使用,应当用于非利益相关方或社会公共事业,为公众利益服务。
与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非法集资等行为相比,二者具有完全不同的内涵,因为非法集资的性质和目的是为自身的利益,且资金的提供方也有一定的利益回报的诉求,与公益捐赠的目的完全不同。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近期社会公众对于公益慈善组织的行为关注度很高,对慈善事业发展也表达了强烈的关注和关心,为慈善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期待。尽管不是几句话能诠释中国慈善事业面临的矛盾和发展道路,但可以说中国慈善事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面临的制度建设和发展任务非常繁重。
个人求助行为不属于公募
从基金会的角度来看,只有公募基金会或等同于公募基金会管理的公益慈善组织才拥有公募资格,个人肯定没有公募资格。对于公募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一是《基金会管理条例》允许公募基金会在其宗旨和业务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募捐;二是发生符合启动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二级响应(含)以上的灾害时,可以视情况由民政部门报请国务院批准后发动社会募捐。张尚武公开自己的账号,接受公众汇款不属于《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募捐行为,可以定义为一种私人的赠与。
其他主体面向社会募捐并没有法律依据。与之类似,现实生活中为自己募捐的行为很多,比如说在网上发求助信为自己的孩子募钱,如果别人愿意给钱,应该属于私人之间的赠与,这是一种性质。另外一个就是为他人募捐,在网上为他人募捐有一种类似公募的行为,你要向别人交代是为谁募款,募集的善款用于何处,其实和很多的机构的公募行为是差不多的。如果从捐赠者的角度来看,是不能这样来做的,由于没有人监管、不透明,很容易出问题。所以对于募捐行为首先要有募捐资质,然后去相关部门报批,包括要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做什么募款行为、募得善款如何使用都要有明确的说明。
另外,对于乞讨和个人的求助行为与募捐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与公募组织的募款也是不同的。对于公募应该如何来做,还没有国家层面的相关法规,地方上江苏已经开始了尝试。例如于2010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就明确规定慈善主体共三类,一是慈善组织,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的组织,三是为帮助特定对象,在本单位或者本社区等特定范围内开展互助性募捐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公权力不应过多介入
张尚武事件是个悲剧,表面上看是个人悲剧,但背后是我国体育举国体制的悲剧。至于卖艺求生,包括行乞,我想只要没有强迫他人,没有对公共交通造成大的阻碍,个人是有这个自由的,社会也应当宽容视之,至于是表现可怜还是可爱,那也是个人自由。
网上公布出自己的账号,我认为可能和坐在路边摆一个牌子或者放个盆,只是形式的转换,并没有根本的区别,如果那些真正困难的人这样做我想也是可以的。我并不认为在这方面法律有什么缺陷,每出现一个事件就想公权力介入可能是非常有问题的。
至于集资和募捐法律有规定,募捐需要募捐资格,非公募基金会和公众不可以公开募集资金,但也不禁止某些个人为了特定的目的进行某些募集资金的活动,比如你是一个大款,很有爱心,我的一个学生很有困难,我希望你资助一下,你也答应了,这里好像并不需要公权力。
至于非法集资,则是违法的,刑法有专门的定罪,中国人民银行也有规定。其目的是金融管理秩序,以及因为资金不安全困难引发的社会问题和慈善募捐有本质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