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慈善成为个人秀台
2011年07月18日 来源:公益时报网 作者:李东
陈光标日前获得第六届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行为楷模”奖项。15日在“中华慈善奖”报告会上他透露,他准备学唱十首歌,开一场个人慈善演唱会,进而弘扬慈善,让更多的人参与到慈善事业之中。(7月16日中国新闻网)
现如今,公众对官方慈善机构的信任度降到冰点。同时,一些名人如成龙、余秋雨包括陈光标也不断被曝光“诈捐”,让人不禁想问,慈善到底怎么了?捐款多少的真实性姑且不论,一些名人进行捐款的方式让人感到,他们把慈善当成了自己的个人秀台,对在媒体前自我展示的兴趣远远超出了慈善本身。“中国首善”陈光标先前的“现场派钱”,此次的“个人演唱会”可谓其中之典型。
关于“慈善”,百度给出的解释是:“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两层意思,一是慈悲的心理,二是善举。真正意义的慈善行为应是一种不附加要求的施舍。施舍本身就是一种快乐,一种满足。要求做慈善事业的名人们毫无所求,可能过于苛刻。名人们利用慈善活动帮助构建自身正面形象也尚属可以接受。
但是,这不是说,慈善活动可以成为名人们的个人秀场。对名人们行为和形象的报道,应该是附着在慈善活动本身之上。慈善应该以活动的真实性,结果的有效性,被帮助对象的实际获益为第一目标。名人应该是舞台建设的根根钢管,起着实质性的支撑作用;而不是台上身着斑斓彩衣,临空而舞的演员,以花哨甚至哗众取宠的方式夺人耳目。比如说,慈善就非要现场派钱么?用捐款给人们作出一个长期规划,帮助他们自力更生会不会比直接派发有限的几张纸币更好?个人要秀唱功完全可以在KTV包间尽兴而归,并没有专业功底的个人演唱跟慈善有何实质性关联?
当慈善本身以外的因素过多的参与进来,而媒体还乐此不疲,趋之若鹜时,这就是对公共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也是对公众在信息爆炸时代本就有限的注意力的浪费。媒体应该对此作出筛选,真正承担起自己的传播信息,帮助公众认识环境的功能,对陈光标们“现场派钱”、“个人演唱会”等行为做合适恰当的报道,将公众的关注引导到慈善行为本身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