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不是限制贫困生的幌子
2011-06-13

公益不是限制贫困生的幌子

2011-06-13 来源:金羊网 作者:柳絮

  据本埠媒体报道,广州大学近日发布通知,要求该校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参加公益服务活动:参与志愿服务一小时=公益积分10分;受助当年公益积分达不到100分的,第二年暂不予考虑相关的资助。而所谓的公益服务活动,就是学生宿舍的执勤工作,以配合该校从6月7日开展的“学生晚归酗酒滋事斗殴专项治安工作”。

  将宿舍执勤定义为公益服务活动,要求经济困难学生必须参加以获取公益积分,积分越高,在各类资助中就可以优先考虑。这一连串混乱的逻辑不禁让人哀叹:“公益”、“志愿”的精神在行政权力主导下的大学校园被扭曲至何等地步!

  之前媒体曾报道,华南师范大学为亚运志愿者学生提供丰厚的加分激励,引发各界对“加分是否扭曲了志愿精神”的探讨。而这一次,广州大学将宿舍执勤定义为公益活动,又将所谓的公益积分与获得资助资格相挂钩,看来实有必要就此举是否扭曲了公益精神再展开一次探讨。

  尽管广州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陈处长表示获取公益积分并非只有宿舍执勤这一种办法,但是,将参加其他公益活动的时间折换成公益积分以换取获资助的资格,不同样是玷污志愿精神、公益精神吗?

  其实,学校将接受助学金的资格和花样繁多的各类附加条件相捆绑,广州大学不是第一家,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家。而事实上,学校不过是各类资助对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一个渠道而已,有何资格在资助规则之外制定自己的附加规则呢?我相信,广州大学已有的任何对于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其最初的资助条件里都没有“贫困生必须参加宿舍执勤”这样的规定,学校制定这样的附加规则,是明显的越界行为,应予叫停。

  对什么样的学生有资格获得资助,我想,不同的助学金有各自具体的要求,学校要做的,应该是严格遵循每一项资助的规章,帮忙做好遴选工作,而非自作主张一刀切地要求所有经济困难学生都去参加什么公益活动。虽说公益活动需要被鼓励,但前提必须是厘清这一活动是否属于公益活动。

  有人说“道德不是锤子”,要我说,公益也不是幌子,学校不能以为挂个好听的名头就可以要求经济困难学生做这做那。像宿舍执勤这样的岗位,完全可以设成给予一定报酬的勤工助学岗位,面向全校学生招聘,同时优先录用经济困难学生。

  说到底,经济困难学生不是免费劳动力,他们只要符合各项资助的条件就可以享受资助,学校给助学金制定这样的附加规则,既绑架了各类助学金本身的荣誉,也让自己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

  至于有人觉得被资助学生不懂得珍惜和感恩,那是另一码事,至少广州大学将助学金和所谓“公益”绑定在一起的做法,是起不到教育学生感恩的作用的。身教胜于言传,如果学校自身就是一手发放助学金一手随意篡改规则的形象,那么指望学生被教育好,也是挺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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