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活动场馆应回归公益性
2011年06月03日 来源:深圳新闻网
深圳特区报记者 段琳筠
昨天,记者就目前深圳市青少年活动场馆公益项目稀缺现象,采访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委员吴立民。
吴立民认为,针对深圳市少年儿童这一庞大群体,政府有必要、也有义务为孩子们设置一定规模的游乐及活动的场馆,例如深圳市少年宫及各区下设的活动中心等等。但近年来,不少少儿公益场地却纷纷办起了收费培训班。虽然培训班有一定的市场需求,但却不能因此忽视孩子们在成长过程中的心灵需要。公益性质的少儿活动项目,必须要成为这些少儿活动场所的主体项目,这样才能尽可能的保证少儿公益设施的公众性和娱乐性。
吴立民说,少年儿童公共活动场所充斥各种培训机构,一方面削减了这些公共活动场所的公益性质,另一方面给孩子和家长造成了“错觉”,使家长和孩子感到,其从娱乐性质转变为培训性质。
鉴于目前某些少儿活动场馆确实存在运作经费短缺、需要部分项目市场化等问题,吴立民委员认为,市场化是途径,并不是运作根本。市场化后的“创收”及“效益”应该透明化,使青少年公益性设施得到监督和规范。
采访最后,吴立民呼吁:青少年及儿童公益性活动场馆应该寻求公益性“回归”。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大对青少年、儿童公益活动场地、场馆的建设及投入,为孩子的成长建立更为广阔的天地;另一方面要注重孩子素质教育的培养,而培养方式应该更趋于多元化、多样性。使更多的孩子可以在规范、完善的活动场馆内,享受更多的公益性娱乐活动设施和活动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