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儿童福利院在孤婴收养中强收捐赠费
2006-04-17
儿童福利院里的孩子一出生就很不幸,他们应该得到社会更多的关爱 本报记者 陈春平 摄
 

本报讯近日,读者王先生向本报发来电子邮件,举报安康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王洲在孤婴收养中两次强收捐赠费。

读者发邮件举报福利院院长

王先生在举报邮件中称,2005年12月,石家庄梦玉咨询服务中心杜会斌付了1.6万元,

通过安康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王洲从福利院收养了一名刚被捡来的一个月大的男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福利院捡拾的孤儿,需在福利院内观察一至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因病自然死亡,福利院将到民政部门为其上户口,并到省级民政厅办理公告。两个月后,如无人认回,则婴儿归福利院收养。如有人收养婴儿,需公告50天(实际为60天),再到民政部门办收养手续。按程序,弃婴需要在福利院呆上四个多月才能被收养。但实际上,杜会斌领养的男婴只在福利院呆了不到一个月。

2006年1月25日,杜会斌再次从安康市儿童福利院领养了一名女婴,付款1.5万元。这次领养时,杜会斌得知上次他付了1.6万元,福利院只拿到9000元,他与王洲交涉希望少收些钱,遭到王洲拒绝,杜会斌又付了1.5万元,但福利院只拿到7000元。杜会斌一怒之下(将王洲)告到安康市民政局。

杜会斌收养的男婴实际上为江苏一对夫妇收养,女婴为河北一对夫妇收养,而杜会斌只是一个“中介”的角色。

杜的举报后来没有得到任何答复,而王洲仍在上班。对此,王先生认为,这一事件反映出目前我国民政管理体制的很多弊病。国家对孤儿们的关爱,竟成为某些人逐利的工具。

收捐赠款是公开的秘密

记者随后了解到,儿童福利院收捐赠款,在安康市民政系统是公开的秘密。安康市儿童福利院很多职工讲,网上关于收养弃婴的举报中,两个收养家庭向福利院所交的捐赠费数额,与账目相符;中介人杜会斌与院长王洲因“捐赠款”发生争执,举报到市民政局确有其事。对于院长这种做法,儿童福利院的职工大都知道,但敢怒不敢言。

有职工说,两次收养弃婴,都是杜会斌充当中介。每一次他来福利院,都会先到院长王洲的办公室,与王洲私下协商。今年1月下旬,杜会斌再次来到儿童福利院办理收养手续时,因“捐赠款”数额与王洲没有协商到一块,两人发生争执。杜出了院长办公室后,还向院里职工发过牢骚。

据安康市民政系统一名职工讲,福利院职工私下曾说,去年年底,收养男婴的江苏夫妇交了“捐赠款”后,回去时连路费都没有了。

院长:我绝对没拿那些钱

对于读者举报的问题,当事人王洲说:“我绝对没有拿那些钱。福利院里有些职工对我不满,举报是别有用心。”

记者:有人举报你强收捐赠款,有没有这事?王洲:没这事。两个娃的收养手续是合法的。

记者:举报人说杜会斌两次给你的钱,比上账少了1.5万元?

王洲:我绝对没拿那些钱,捐赠款都上了账。记者:捐赠是自愿的,为何又必须交?

王洲:捐赠款必须交,这是上级要求的,具体操作是参照涉外领养执行的。

记者:必须交捐赠款,有没有文件规定?

王洲:院里没有。省上(省民政厅)说也没有,实践中都是这样做的。

记者:办收养手续时,杜会斌有没有给你个人钱?

王洲:(这事)外面说的很多,他们要捕风捉影,那也没办法。

记者:以你的说法,这两个娃收养是合法的?

王洲:在很多问题上,我们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像一个女娃被领走了,但手续还没有办完。

记者:这件事对你造成了什么影响?

王洲:弄得我压力很大。职工们都怀疑院长真的有问题,开展工作难度非常大。

是否给院长行贿暂无法查证

就市儿童福利院被举报收捐赠款一事,安康市民政局副局长牟雁翎表示,市民政局接到杜会斌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但杜会斌提交了一份举报材料后,又不太配合民政部门的调查。如举报的焦点问题:他们交钱是什么时间,什么地点。民政局曾给杜打电话,叫他来他也不来,致使这些细节现在都没有搞清楚。牟雁翎表示,办理收养手续过程中是否给院长“行贿”,目前无法查证。

牟雁翎说,局里对此事的态度也是明确的,也多次找王洲谈话,要求他如实交待问题。并写出保证:一旦查实,责任自负。如果最终查实,该撤职的撤职,该处理的依法处理。

牟雁翎同时表示,根据民政部规定,捐赠款虽然是自愿缴纳,但收养孤儿时是必须要交一部分的,具体数额根据收养家庭经济情况协商。捐赠款既然是自愿缴纳,为何又必须交?对此,牟雁翎表示,福利院和市民政局都是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意见执行的。

记者河北调查———

收养中介还在拉托

据举报人王先生反映,安康市儿童福利院两次收养强收捐赠款,都是通过河北石家庄市梦玉咨询服务中心介绍的,该咨询中心负责人叫杜会斌。为了查清此事真相,本报记者近日专程远赴河北调查采访。

4月12日上午,在石家庄市,记者以收养家庭的名义拨通了梦玉咨询服务中心杜会斌的手机,接通后,接电话的一名男子自称姓李,他说,杜会斌不在,有事对他说就行。如果想收养小孩,就先准备两万元“收养费”和其他相关证明,而且两万元的“收养费”中不包含往来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李在电话中一再声称,他们办理的小孩来源没有问题,都有合法的收养证明、健康证明和户籍证明。

记者提出见面具体商谈时,对方警觉地问:谁介绍你来的?并当即挂断了电话。随后的3天里,记者多次联系,对方均不接电话,杜会斌更是踪迹全无。

作为首先揭发此事的中介人杜会斌,为何在调查中不肯露面?记者经多方调查,在石家庄市站前街18号盈伴商住大厦B座10楼,找到了这家咨询服务中心,但办公室房门紧锁。

据大厦经营部工作人员介绍,杜会斌的咨询服务中心在B座7楼办公,10楼仅仅挂了个牌子,这家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有些神秘,经常不见人来办公。

从大厦经营部提供的房屋租赁资料上看,杜会斌今年33岁,河北蒿城市人,是梦玉咨询服务中心的负责人。该中心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及方式”一栏写着“收养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的字样。

收养者称———

不掏钱不能领养娃

杜会斌拒不露面,那他和收养家庭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4月15日上午,记者在河北某市(应收养人要求略去)一小区简陋的门房里,见到了一对收养女婴的夫妇。

这对夫妇在小心询问记者的来意后,显得非常谨慎。据章先生介绍,今年1月,夫妇俩听说石家庄梦玉咨询服务中心能办理收养,就主动与其联系,并很快获知陕西省安康市儿童福利院有一名两个月大的女婴。随后,他们前往安康接小孩,整个过程由杜会斌代理操办。在杜会斌的授意下,夫妇俩极不情愿地掏了7000元“捐赠费”后,很快就抱走了一个两个月大的健康女婴,并于3月24日拿到了正式收养证明书和小孩防疫本。

为何要掏7000元“捐赠费”?章先生苦笑着说:“不掏钱咋能抱走小孩呀!掏了钱你还得说是自愿的。”章先生称,为了收养这个小孩,他除了给福利院交7000元外,和介绍人杜会斌赴安康来回费用也花了3000多元,此外还有“其他不少的费用”。

“其他不少的费用”究竟指的是什么费用?在记者追问下,章先生以哀求的口气说,孩子到现在还没有报上户口,“其他费用”还是不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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