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不是数字游戏, 判断标准是“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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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人民网北京
幸福的标准是什么?“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温家宝将幸福归纳为“四心”。
什么是幸福?幸福的指标体系应包含主客观两方面指标,更需要独立的第三方做客观精确的调查。而不是用话筒对着老百姓问“你幸福吗”。
对于经济发达地区,幸福指数不能成为炫耀政绩的标签,用经济指标替代人文心理指标。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幸福指数不能成为托词,用盲目的幸福掩盖经济的落后,得出越穷的地区越幸福的结论。综合来看,幸福指数的物化指标与人文心理指标都要占到合理的权重。
要警惕某些地方用“张冠李戴”方式偷换概念的做法,以幸福为名,行政绩工程之实。这样是官员脸上有光,百姓只能“被幸福”。经济发展速度、人均GDP等等发展指数,只能是幸福指数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
更不能由地方政府主导幸福指数调查与发布,这样很可能会出现令人哭笑不得的现象,“我市幸福指数满意度超过80%”云云。幸福指数或满意度调查,必须引入客观独立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指标体系由专家学者论证得出。科学地讲,幸福指数在地区之间以致国际之间要有可比性。
幸福感是老百姓的主观感受,要由严谨科学的调查说了算,而不是统计局的数据重组或数字游戏,不能“换汤不换药”;谨防幸福指数重蹈GDP数据崇拜的老路。
我们应该看到,GDP和幸福指数具有相互不可替代的互补性,而不是相互排斥。不能将经济发展与民众的幸福指数对立起来。我们还应该看到,GDP和幸福指数并非同步增长,收入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幸福感并不一定是等幅上升的,有时反而是下降的。
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论“幸福广东”时提醒说,不能搞成片面政绩工程,经济总量上去了,而人们群众却感到不幸福。如果说“建设幸福广东”是“分蛋糕”的话,“加快转型升级”就是“做蛋糕”,就是奠定“建设幸福广东”的物质基础。如果过分强调幸福要有物质财富,或者过分强调幸福是主观感受,都容易出现问题。
民众幸福的主观评价取决于客观层面即民生层面的改善:物价指数,社会公平,环境治理,收入增长,社区和谐,政府服务等等。取决于是否允许民众表达意见,允许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政府除了满足公民的衣、食、住、行的生活需要之外,还要满足民众自由、平等的政治需要。保障和实现公民的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权益,人们才会有充分的幸福感。
一句话,我们的政府能让人们生活得舒心、安心、放心,对未来有信心,这才是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和服务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