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慈善立法让善心更透亮
2011-03-29

观点:慈善立法让善心更透亮

2011年03月29日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龙敏飞

  据报道,珠海慈善事业今年将力推慈善立法,并立足本土,探索和开发慈善新模式。推动慈善立法,符合民众的期待,因为当前国内慈善发展的现状急需规范。

  近几年,我国公益事业经历了很好的发展期,2009年全国捐款额达到509亿元,2010年捐款额超700亿元。然而,在善款数额越来越大的同时,在慈善组织的监管审核,确保善款使用公开和透明等方面,规范的缺乏令人忧虑。再加上国内一些慈善组织爆出丑闻,以及一些“捐款不知去向”,使得企业和公众对慈善的热情受挫,质疑之声不断。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内一些慈善家于是便以自己的方式来做这项事业,公众对他们的行善方式也是褒贬不一。陈光标近日在云南盈江地震灾区向两个寨子的群众发放善款,每人200元。他在派钱后与村民举钱合影的举动,在网上引起了争议,被指高调、炒作、“暴力慈善”。笔者以为,陈光标毕竟让部分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救济,对他的善举,还是应该给予更多肯定。这次风波更加说明,加快慈善立法,为慈善义举确立一个合法、规范的途径和形式,尤为必要和迫切。

  不难发现,之所以一些企业不愿捐款,公众的捐赠热情降低,慈善机构的信息不透明是直接原因。一项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近九成公众对慈善信息公开现状不满意。而去年备受关注的“巴比”慈善晚宴,在晚宴结束的新闻发布会上,比尔·盖茨说,美国的基金会是公开的,所有的项目和捐款可以让公众随时查阅,而中国的慈善事业刚刚起步,这些方面值得借鉴。这句话可谓是一语中的。慈善的公开透明,急需通过慈善立法来保障。  

  慈善,是丈量人性温度的一把标尺,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杆。珠海力推慈善立法,值得期待。但真正要让善心更有温度,仍需做出不少的努力。比如慈善公开透明已成共识;比如为慈善企业减税,这在一些国家早已实施,它能提高企业家参与慈善的热情,但在我国目前还不甚完善;比如降低慈善门槛,慈善本该无差别,但不少慈善机构只接受高于一定数额的捐款,这限制了慈善更好地发展,等等。

  珠海力推慈善立法,将让善心更透亮,让善款更透明,无疑会激发社会各界对慈善的热情。慈善事业被称为“玻璃缸里的鱼”,唯有其透明,才能提升公众的热情与善心。当然,任何事情只有理论的指导是远远不够的,唯有推动慈善立法,鼓励善心,处罚违法,才能真正让慈善透明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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