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怪案:一句公道话惹来拳脚 为何坚辛三年争来话语权
2011-02-11

2007-02-19 21:32:00
 
 
 
 新华网
 

  三年前,宜兴市丁蜀镇年近50的下岗工人赵裕龙靠摆蔬菜地摊度日,勉强谋个温饱。

  2001年5月25日凌晨3时许,和往常一样,赵裕龙赶到当地的丁山瓜果蔬菜批发市场向来此卖菜的农民们批发蔬菜。“给我17把小青菜”。赵裕龙向前来卖菜的定跨村农妇宗凤兰说。就在此时,蔬菜批发市场的管理人员季某走过来,向宗凤兰收取5毛钱管理费。宗表示,菜不多,收4毛可不可以?旁边和宗凤兰同村的菜农张月芳也帮着求情,“她没有老公了,

可怜她,4毛好了。”季某拒绝了,并开始骂宗凤兰。

  曾经是军人的赵裕龙看不过去,说:“为了1角钱你们就骂人,像要吃掉人家一样。”令赵裕龙没想到的是,“他们先是骂我,我回了几句,然后他们好几个人就围上来打我。”赵裕龙回忆。53岁的菜农陈其根、66岁的张洪如等人目睹了此事。陈其根告诉记者,他们穿着统一的黄大衣,大约有5个人以上参加了殴打,“有人抽出根冒着绿火的电棍击中赵裕龙的太阳穴,他马上倒了下去。”

  高额医疗费把家拖垮

  赵裕龙的“家”已经不怎么能叫家。在49平方米的房子里,记者看到最多的是药盒子。各种中、西药被装在麻袋里堆在地上或挂在墙头,厨房里也是一股浓重的药味,“这几年为了给他治病,我们到处借钱,已经欠了10多万元。”赵的妻子周杏君凄然地表示,冰箱坏了,没修;电视坏了,没修;马桶坏了,还是找人修,他们夫妻俩加起来的内退工资不过600元多点。

  周杏君说,赵裕龙的伤主要是在脑部,是“颅脑损伤后神经官能症”。“现在24小时不想睡觉,长期服用催眠诱导剂。但还是经常做噩梦。”周说,赵的病还引发了视力故障并丧失了性功能。

  告当地工商局被驳回

  “打人的是菜市场管理人员,但他们是属于工商局管的。况且,事发后丁山工商所也赔了5500元。”赵裕龙对此表示,由于此后工商所方面再也没拿出钱给他们继续治疗和赔偿,随后赵夫妇向法院交了行政起诉状,要求判令确认宜兴市工商局执行职务行为中的违法责任和该行为导致的赔偿责任,并判令赔偿相关费用。

  但此案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宜兴市工商局法制科科长刘俊芳向记者表示,打人者是菜市场聘用人员,而菜市场是独立主体,并非工商所主办,工商所也没有派人管理。总之,“人不是我们的,钱也不是工商所出的,而是市场拿的”。刘还称,赵只是来菜场买菜的人,故高某等人殴打他不能算“行政行为”。

  宜兴市人民法院于2001年6月21日出具的行政裁定书也认为,赵不是行政相对人,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提起民事赔偿,故不予受理。2001年7月2日,赵夫妇又向无锡中院提起上诉。无锡中院的终审裁定认为,宜兴法院不予受理起诉的行政裁定是正确的,驳回了赵夫妇的上诉。

  艰难申诉落下一身病

  此后,赵夫妇不服,开始逐级申诉,直到半年多后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赔偿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包括具体行政行为和与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有关的,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的,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高某等人的行为虽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但已构成了‘违反行政职责的行为’,故法院应受理。”

  最高法院立案庭发函介绍夫妇二人回无锡中院复查。2003年4月30日,无锡中院撤销了原裁定,并判回宜兴法院立案受理。“‘民告官’真难!三年了,我们终于争得了在法庭上说话的权利”!周杏君含着泪花说。为了法院立案,几年下来她也跑出了一身的病。

  “民告官”何时不兜圈

  周杏君坚信,打人者既然是工商局的人,告工商局就没有错。她难以理解的是,为何这么一个小官司,立案却要费如此大的周折?“如果他打民事官司,法院早就立案了。”宜兴当地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赵夫妇执意要诉行政,操作起来难免就有“难度”。

  南京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学专家告诉记者,“民告官”之所以老告不成,或拒绝受理,最主要的原因是法院和当地权力机关关系过于密切,甚至成为当地权力机关的附属物。“应该进行改革,如撤销县一级行政庭,直接到中院起诉,这样县以下的案子起码可以少受干预。”

  那么,法院绕了个大弯才立案仅仅是无锡中院的裁定、或者是最高法院的介绍信起了作用?记者求教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行政法专家刘旺洪教授。他表示不愿就此评论,因为“其中的原因很复杂。”宜兴市的黄志华律师则表示,法院当初不受理,赵的举证不足也是原因之一,如今立案,一是证据进一步充实,但最主要的还是“形势所迫”。有意思的是,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宜兴市工商局的刘俊芳科长倒是认为法院其实早就该受理此案。刘说,法院当初应该立案研究,哪怕再判“驳回上诉”或别的,而不该“不受理”。

  “申诉成功仅仅说明赵夫妇在程序上胜利了,但实体权利还没落实。”宜兴律师宋杏芬指出,法院开庭还要就赵夫妇和工商所双方提出的意见进行审判,审判结果未必就是赵夫妇胜诉,甚至还有驳回起诉的可能。

  目前,宜兴法院一审开庭后中止了诉讼,赵裕龙夫妇的上告路再次停顿。他们的命运究竟如何?本报将继续关注。(记者黄深钢)(来源:现代快报)



 
吴立红
【查看评论】 【添加评论】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