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08 10:03:47 来源:新浪

关于章子怡的“捐款门”事件引得这位“国际明星”形象坍塌。媒体怎么啦?公众怎么啦?真的要把章子怡当成“落水狗”痛打吗?要赶尽杀绝吗?笔者认为:够了。章子怡能够坦然回应:“我承担主要责任”,这句话已经表示了其知错能改,勇于担当责任的明星风范。
我想公道地说几句,我觉得章子怡的星路太一帆风顺了,小小年纪便在国际影坛驰骋,成就非凡,影响盛大。或许是树大招风,亦或是命运使然,得经历些磨难,让这位青云直上的女子清醒清醒,从“国际明星”到“诈捐者”,到章子怡的哽咽澄清和面对,我想从中国公益慈善环境问起,越来越多的社会名流和明星参与公益慈善活动,明星担任公益形象大使的也不少,这些对促进中国公益慈善环境的改进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可是,公益捐助的钱能够切实地落实到需要的人群中吗,中国的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可信吗?常常听到媒体提到某某公司、某某人捐赠给某某组织多少钱,都到账了吗?“捐而他用”、“说而不捐”或“捐而缩水”这种事情时有发生,一者有些组织只号召捐款,不落到实用,二者有些人往脸上贴了金就闪人,明显“光说不练”,再者就是有些人承诺之后,因为某种原因,于是只捐了部分。这说明我国的诚信体系并不健全。我们应该完善法规,改进体制,加强监管,使中国公益慈善环境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从而避免“捐而他用”、“不捐”、“诈捐”等事件的发生。
尤其要说明的一点,明星的慈善行动一定要客观、切实、自愿、真心。我们要保护明星的慈善热情和积极性。在谈到做慈善的目的时,章子怡的态度很清楚,是为了“回报国家”。虽然这个良好的愿望,由于能力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没有及时达到。但事件爆发后,她能认错并表示对此事“承担主要责任”,“会补足差额”,这就够了,我们要耐心一点,宽容一点。对于这样一个有影响力的明星的慈善热情应该得到理解和保护。不要把章子怡当成慈善的“公敌”,应该客观地敦促章子怡开展慈善行动,使其能够及时回报社会。我们也应该呼唤更多的明星能够加入到慈善行列中来,明星们应该明白:如果没有社会这条大银河何谈星光熠熠。
来源:睿商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