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子怡还构不成“诈捐”
3月16日,章子怡在沉默两个多月后公开回应捐款风波,但网民对她的解释却不予接受,并提出诸多疑点。17日,本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沈阳律师——
影星章子怡“诈捐门”风波近两个月,16日网上公开了她亲自在内地媒体上的回应,她坦承缺乏办慈善活动的经验,强调会承担责任。但是,很多网民对她的解释却并不接受。3月17日,针对网友的质疑,记者采访了辽宁司达尔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文舸,他从法律角度解析了章子怡虚报慈善捐款一事的责任区分。
质疑一:
章子怡的行为是否属于诈捐?
网友质疑:2008年四川地震后,章子怡以个人名义向中国红十字会捐了1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上仅有84万元到账,直到近期才补足16万元。章子怡是不是该承担法律责任?>>>>>>阅读全文

谁有权审判章子怡?
“诈捐门”后首度公开回应的章子怡,照片里依旧淡定、坚强,据说照片背后曾两度落泪,开始赢得一些人的同情,骂声不再单一了。 很难掂量,捐了84万的善行,与迟捐16万的欠缺之间,哪头更重一点。很多募集捐款的细节也没有得到完全的解答,仍然还是一笔不太清楚的糊涂账。章子怡也没有明显地表示道歉,但袒露了自己面对这个事件的一些心理过程,无论是语气还是声势,不再那么张扬自信。但章子怡还是很聪明,她说了一句话:“我相信大多数的质疑是出于正义感。”似乎是透出这样的信号:理解应该是相互的。 从最初的“泼墨门”,到“诈捐门”,再到眼下的“倒章”运动,章子怡面对的危机,愈演愈烈。不知是不是应了中国的一句老话,“墙倒众人推”,章子怡必须要面对一场无形的道德审判,一招不慎,可能全盘皆输。尽管有人开始同情她,“毕竟只是一个弱女子”,但简单的情感倾斜显然不能救章子怡。>>>>>>阅读全文 “捐款风波”折射中国慈善制度漏洞 新华网北京3月21日电(史卫燕 任沁沁)在“捐款风波”持续延烧了两个多月之后,中国知名演员章子怡的声誉受到严重影响。不过,在多位法律和社会学专家看来,这一事件中暴露出的中国慈善制度的漏洞更值得关注。 中国目前的法律规范中,公益事业捐赠法、信托法等在慈善事业方面都有相关规定。“不足的是,对慈善捐款整个过程缺乏法律约束。”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贾林青建议,应该立法对捐赠过程中的前期捐款,中期资金管理、资金传递和后期的资金使用、资金接收都进行全面的规范,做到无懈可击。 章子怡的“捐款风波”发端于2010年1月,有网友发帖称章子怡私人承诺的捐款100万元人民币实际上只到位了84万,而她募集的100万美元下落不明。而后两个月,章子怡试图对此进行澄清,但效果欠佳。>>>>>>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