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楯:把尊重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
2010-03-17

李楯:把尊重人的权利放在第一位

来源:公益中国网

李楯

    前面听了易延友教授和隗永贵处长的讲话,有两个方面,一个是理论,一个是现实。我们也提到公民权利公约这么久没有批,是好事还是坏事?某些程度来说还是好事。过去很多公约签了之后就批了,根本不想我们要不要做。最早70年代签的人权公约就是这样,我们现在知道,签了公约之后和现实制度的内在紧张。最起码现在是看到了这个问题,同样有些话前面已经说了,也是我想讲的,我们有一个高一点的法,到底是好还是不好?这就看定什么样的法。就是现在立这个法,当然某些方面我也支持,但是,现在是不是立这个法的时候,现在能不能立出一部比较好的法?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前面易教授提到了一个理论上的问题,作为立法的凭借支撑的核心理念是什么?我们在国民党执政的时候提的很明确,国家、社会本位。共产党到后来差不多十年这样子,开始提出以人为本。到底是国家社会本位,还是以人为本,这是所有制订法律中都无法回避的关键问题。我们这个社会中存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留恰的遗产。那个时候形成的已成定制的思维方式和行为规则。我们设定劳动教养这些规定和做法都来自这些。

    到现在不管是姜明安教授说的四种方法,还是其他,里头就有一个问题,有些人讲了一方面是当事人的权利,另一方面是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我要提出的问题是,这两个矛盾矛不矛盾?我觉得这两个根本就不是一回事。如果以人为本,我们考虑当事人的权利,依法办事,一定不能保持社会稳定吗?如果以国家社会为本位完全是另一种思考。这里有一个难题,一个是我们国家正处于转型时期,表现出来现在非常脆弱,很多时候都感觉到禁不住。包括有人出来上访了,或者有群体性的行为,是不是一定就禁不住?我们当年认为,在搞计划经济的时候市场经济是绝对禁不住的,一出来肯定乱套。我记得我在二十多岁时,八年时间在农村插队,当时省里的领导——革命委员会主任说,这年生产了多少多少,多少流到自由市场,这还了得?现在都流进去了,一点事儿没有。所以,现在对这些问题怎么看?非常脆弱。另一点,国际社会上也是这样,9.11事件以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不断地可以因恐怖分子可能伤害到你。

    我们老提维权和维稳,真正很好的维权才能维稳。能不能维稳?当然能维稳,成本极大,不要考虑个人幸福。如果能在控制内办好一两件事,这个党和政府是有能力的,但是成本极大,绝不符合法制国家的方向。这就出来一个方向,现在转型中出现了一个市场经济和旧的权力体系巧妙的结合,我们是在这种前提下谈怎么对待上访,也包括我们怎么对待信息产业问题,怎么对待社会不安定或者违法的行为?我们怎么看待?我觉得市场经济必须和法制国家和利益制衡,三者才能保证我们很好的发展。

    不管是已经废掉的收容还是现在的劳教,现在要立法,可能立出来的是良法还是恶法?我们怎么评价它的过去?我谈一下我个人的看法。它从来就不是一个好制度,也不是怪胎,它就是计划经济体制时期的必然制度。我们到转型的时候讲法制了,这时候它就有点不大好处理了,有点不伦不类了。这种情况下,我的看法,如果我们立一部破法,其实不如不立法。我们立了法,如果本身存在相当多的问题,就像当年第一部经济合同法,把计划经济都装到法律的形式里,如果这样制定法律,还不如不制定。

    比如说就业,有人说当时解决了就业问题,就业是他自己愿意那样就业的吗?不就业可以不可以呢?不就业是不是一定要劳教呢?这些问题拿到今天都需要考虑,包括手段,给他一种什么样的手段呢?具体来说,比如把犯罪门槛放的低一些。简单插一个故事,我们一个院长到美国去,有个地方不许去,几个朋友带他去了,出来一个警察给他一个传票,解释半天没有用,于是到了法官那儿。法官第一句话问他,认罪不认罪?他继续解释,法官说你先到一边儿,法官说你认罪我可以给你零处罚,你不认罪可以多少多少天请律师解决这个问题。

    所以,我们由哪个机关处理都是可以的,但是这里为什么不可以呢?就是动了它的观念。认为制订这个观念不管用哪种方式,最关键的是,能不能把人的权利和人身自由放在第一位。现在我们要讲共产党执政党提出的法制国家,它提出这个问题很麻烦,就教育到我们都认识到自己的权利是什么,法制是什么样子的。所以第一点要立这个法,第一点要把人的权利保护放在第一位。

    第二点,要司法中立。

    第三点,其他的才是定标准,适用哪些人,定技术、包括具体的程序安排。在我们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走过来的行为方式,和体制下我们完全可以用“合法的方式侵犯人的权利”,今天制订这个法律,恰恰需要我前面说的那三点,把人的权利认可、尊重、保护放在第一位,使司法真正中立,然后是具体的适用对象、标准、程序、安排。


    李楯:清华大学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专家网络负责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执行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社会学研究所所长。主要研究当代中国问题、法律职业和司法改革。著有《中国研究的制度背景》、《法律社会学》等。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