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
2010-03-17

日期:2010-03-17 作者:赵长茂 来源:文汇报

    人民能否享有应有的尊严,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让人民活得有尊严,是执政党应有的理念,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继续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努力创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必须更加注重民生,更加关注弱势群体,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活得有尊严,是人的基本属性,是每个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的尊严总是在一定的制度条件下实现,和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相联系的。人民能否享有应有的尊严,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告:“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要让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让社会更加公正、更加和谐。”这一庄严承诺,不仅引起全社会共鸣,而且为国际舆论高度关注。
    
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让人民生活得有尊严,是执政党应有的理念,是政府必须承担的责任。印度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普列姆昌德说过:“对人来说,最最重要的东西是尊严。”日本著名企业家、思想家池田大作则认为:“生命的尊严是普遍的绝对的准则。”顺乎民心就是顺应规律!温家宝总理代表政府关于“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宣示,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化认识,说明我们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更高了。
    
    历史是最好的老师。在积弱积贫的旧中国,中国人深切感受过被列强宰割的屈辱,遭受过在自己的土地上受欺辱受歧视的非人待遇。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社会面貌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人民过上了扬眉吐气的幸福生活,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人、作为中国人的自豪和尊严。但毋庸讳言,在我们国家发展的某些特定历史时期,中国人也曾因发展缓慢、贫穷落后而自卑,整个社会甚至一度陷入“集体疯狂”,人们的权利得不到切实尊重,生活失序,缺乏尊严。特殊的历史和经历,让中国人更加渴望过上“更有尊严”的生活,从而更能体会“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这句话的分量!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作为一种顺应老百姓期盼的执政理念,无疑会成为凝聚民心、鼓舞社会的强大力量,但要把这一理念真正落实于实践,而不止于口号,则有很多问题要研究,有很多工作要做。包括从理论上廓清“人民尊严”的内涵,提出让老百姓能够直观感受的“更有尊严”的衡量标准,把理念变成蓝图;在实践中,把“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具体体现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规划之中,明确实现目标的步骤和支点,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等等。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创造条件有序推进
    
    “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实际上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来推进。
    
    首先,“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继续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国国民的尊严从来是和国家实力相关的。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告诉我们,经济快速发展,从而创造出更多财富,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是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无论是个人还是整个民族,衣食足、仓廪实,才有保持尊严的底气。在商品匮乏、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要使人民生活保持尊严是非常困难的,即使保持也只能是精神意义上的。建国60年来,尽管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经济总量已列世界前茅,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人民越来越自信,越来越有尊严,但综合国力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特别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水平远低于发达国家。所以,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发展经济始终是硬道理。
    
    其次,“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努力创造公平、和谐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物质生活的富足固然是硬道理,但并非是全部真理。因为人之所以为“人”,就在于其幸福快乐和尊严,不仅来自于物质需要的满足,还在于甚至在一定的发展阶段上更来自于精神需要的满足。我理解,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生活”,包括政治生活。政治生活“有尊严”的本质,是在平等、自由的旗帜下公民权利得到保障,得以实现。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卢梭说过:“人类的尊严只能实现于自由人之间。”在强权政治面前,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是不可能的。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生产力越发展,人们对社会公平、民主的要求越高,自由表达观点的欲望越强。因此,对于党和政府来说,必须在加快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快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使每个人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自由和权利。
    
    第三,“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更加注重民生,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生活得更有尊严”,应该涵盖所有社会成员。在我国现阶段,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难点是,一部分人仍处于贫困状态,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和资源配置不合理,使一部分社会成员不能学有所教、病有所医;在高房价挤压下,低收入群体居无定所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就业市场上,一些人仍然遭受不公平待遇,甚至就业无门。所以,对于政府而言,要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就必须以切实措施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动收入分配体制和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体制改革,为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得以改善,使他们的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创造条件。
    
    第四,“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必须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政府是社会管理者,是“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让”的主体。我们常说,政府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但在现实中主仆颠倒的情况屡见不鲜。可见,政府正确使用人民赋予的权力,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是实现“让人民生活得更有尊严”的重要因素。为此,必须进一步改革政府体制,使政府权力受到监督,使政府职能得到规范。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真正树立公仆意识,使老百姓在与政府打交道时真正感觉被尊重,有尊严。

【郑重声明】公益中国刊载此文章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提供更多信息,也不构成任何投资或其他建议。转载需经公益中国同意并注明出处。本网站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发信至 [公益中国服务中心邮箱]。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项目推荐
春蕾计划:她们想上学
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她创业计划项目
薪火同行国际助学计划
e万行动(孤儿助养)
2021“暖巢行动”公益项目扬帆起航
2020年百人百城助学项目第二期
壹基金温暖包
小善大爱免费午餐
关爱困境老人
爱心包裹项目
贫困白内障的光明
先心儿童的“心”声
困境儿童关怀
关怀贫困母亲
企业邮箱 |  隐私保护 |  客户反馈 |  广告合作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条款 |  网站地图
© Copyright 2005-2015 Mass Media Corporation
京ICP备17029845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421号
版权所有:公益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