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00万善款"晒"出什么
2010-01-26

2010-01-26 10:01 来源:东方网 作者:蒋萌

  百元大钞以十万元扎成一捆、垒成13行犹如“钱山”、四名“金盾护卫”荷枪实弹保卫。1月23日上午,在中国工商银行江苏分行大厅,中国“首善”陈光标说:我们共组织了4316万元现金,想在春节前把这笔钱装入八万个红包,送到特困户手中。

  有人认为这是作秀,是炒作,是在沽名钓誉。的确,“展示”如此多现金,表现得如此张扬,似乎不符合雷锋同志“做好事不留名”的风格。但是,质疑者恐怕也找不出行善不能大张旗鼓的“规定”。

  其实,做无名英雄也好,希望千古流芳也罢,只要是真正做了善事,行善者有选择高调与低调的权利。这种事古已有之,古代的乡绅富户为地方修桥修路,会以自己的名字命名,地方官也可能送匾表彰,甚至在县志之类文献中都有记载。如今,许多大学的图书馆、奖学金、还有大型体育馆都以捐款者命名,具体的捐资数额也不是秘密。此次陈光标的慈善行为,不过是更“直观”地将现金摆在公众面前。

  慈善本身不提倡攀比,但慈善并不反对激励。对中国的某些为富不仁的富人来说,光讲大道理没有用。或许只有通过刺激眼球的方式,才可能挑动起他们那已然钝化的神经。所谓殊途同归,如果更多富人由此想起还有慈善这回事,付诸行动并藉此扬名,对社会也是多多益善。尤其是在我国慈善事业仍不成熟的背景下,社会应当给予行善者更多宽容、更多鼓励。

  也有人说,把善款放在公众眼前展示,会起到便于公众监督的效果,使钱真正能够发到困难人群手中。这种想法未免有些天真,其中的分发环节很多,“钱山”的走向公众能全程跟踪吗?所以说,真正的监督需要中立、公正、专业的第三方。问题是,谁才是真正可信的第三方监督?这反映出当今社会缺乏具有真正公信力的非盈利机构,这也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

  慈善事业应是阳光的,更当是美好的。一些慈善行为招来非议是坏事吗?或许,这也是慈善事业从青涩走向成熟的历练。

来源:新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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