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行、谁受罚?
2010-01-11

2010年01月05日 08:11:59  来源:新华网广州频道

资料图片

    控烟执法的困难世界各地皆然,中国尤甚。烟民在中国已经达到3.5亿人,执法人员与之相比捉襟见肘。再者,吸烟是一个临时性的活动,即使有人投诉,等到执法人员赶到现场,一根香烟早已只剩烟屁股,唯见烟雾缭绕。

    因此,如何避免上世纪九十年代各地控烟条例流于空文的覆辙、使控烟执法落到实处,成为舆论对本次控烟运动的关注重点。谁是执法主体、谁是受罚者,也成为争议的焦点。

    按照《广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草案)》的规定,各级政府的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简称"爱卫会")将是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控烟工作的机构,爱卫会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同时,教育、旅游、机场、铁路、港口、卫生等各部门负责相关领域控烟工作的监督管理。

    但对于目前爱卫会办公室的人力是否足以担当监督管理职能的问题,也引发了一些争议。于秀艳担心:"以它现有的资源和人力配置,协调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工作有一定困难。"

    广州市控制吸烟协会会长、控烟条例立法的推动者之一姚蓉宾表示,爱卫会办公室人力确实较少,曾有人考虑过让卫生局担任监督管理,但卫生局只能监督医疗卫生部门,无法进入其他部门检查,甚至有人考虑过让城管参与执法。所以最终由谁承担,尚处探讨阶段。

    崔小波认为,应该建立单位负责、联合执法的原则。除了由卫生、公安、城管、旅游、工商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形成有力的协同效果外,应该鼓励各个行业和单位制定本行业或本单位无烟环境建设的规定,将执法主体落实到单位或者个人头上。

合肥市长江路上的禁烟标志

    崔小波曾发现,北京的出租车一夜间就没有烟味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出租车总公司内部有个规定,一旦要看到出租车司机吸烟,或者车里面有烟味,罚款200元。尽管司机意见特别大,但没办法,要吸烟只能下车抽。

    印度的执法也采取了相似的措施。崔小波介绍,在印度,发现某个人吸烟,罚5美元。单位的老板也要被罚5美金。而且老板被罚款之后,将被登在公告栏里面,向社会公布。虽然罚款不算多,但老板的面子上不好看。崔小波到印度的餐馆时,曾想抽根烟试试,结果老板对他说:"你千万不要抽烟,你抽烟我就惨了!"

    "根据其他国家的经验,一旦罚款真正执行起来,只需要三年就可以形成大气候。以后即使不用这支执法队伍,大家也不愿再回到烟雾缭绕的环境里了。"崔小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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