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05日 08:11:59 来源:新华网广州频道

2009年8月18日,行人从上海市江苏路上一家贴有禁烟标识的商场门前经过。新华社记者 陈飞 摄
荧幕上,一个小姑娘奔向警察叔叔,惊慌地要求帮助:"叔叔,我爸爸很惨啊!"警察无奈地低下头,沉默不语。小姑娘失望地转身,跑向另一位警察哭诉:"我哥哥就快要被烟杀死了!"警察看着她,脸有戚色,但仍然不采取行动。小姑娘奔向一辆救护车,喊道:"我妈妈快要喘不过气来了!"救护人员恍若未闻,救护车呼啸而过。此时,画外音传来:二手烟能杀人,如果再不立法,没人能救我们。
这则香港宣扬控烟立法的公益广告立场鲜明:如果没有修法过程中社会共识的凝聚,如果没有法律详细规定权力义务,如果没有法律的威严来保证控烟,执法人员就会无法可依,烟民就会无人去依。
不过,有不少烟民反驳,吸烟是个人行为,控烟条例不能以控烟为名侵犯个人权利。还有烟民直截了当地表示:"我吸烟你管不着!"

资料图片
对此,国际防痨及肺疾病联合会控烟技术顾问尹慧儿的回答是:"你当然有吸烟的权利,但我也有拒绝吸二手烟(吸烟者吐出的烟雾)的权利。防止二手烟同样是保护人权不受侵犯。"
世界卫生组织最近公布的《2009全球烟草流行报告》称,二手烟对人类健康的危害较烟草更加严重,它不仅可以使人们罹患致残和毁形性疾病,并导致全球每年60万人过早死亡,造成数百亿美元经济损失。
世界肺健基金会的陈瑜也认为,人们呼吸无烟空气的权利优先于"吸烟者的权利",员工在允许吸烟的公共场所工作将会受到罹患致命疾病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