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以明就网上有关抵毁其艺术身份的言论答小斌等友人的关切
2009-12-28

黄以明就网上有关抵毁其艺术身份的言论答小斌等友人的关切

文章来源:黄以明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53063b850100gfci.html

    梁小斌:近期,范迪安剽窃门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但是怪事横生,一群为范迪安代言的马甲在网上无事生非,混淆视听,到处张贴范迪安吓死人的一堆官衔名号充当艺术水准,一口咬定黄以明“半瓶子醋”“不懂艺术”。对此,我和艺术界的朋友们想知道你怎么看。

    黄以明:对此不必过多关注,向法院申请尽快立案是我目前全力以赴的工作。

    梁小斌:关于艺术水准,范迪安的马甲代言人为什么做出如此过度的反应呢?

    黄以明:我与他们确有一个“泾水”与“渭水”需要划清楚的界线。近十年来,如果说国内的官方艺术机构有什么贡献的话,那就是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使艺术商业化,使艺术品变成商品。范迪安的所谓“艺术批评”就是在中国艺术界这种时代需求下应运而生的。在我们国家当代艺术逐渐完成这个过程中,他的确是个很活跃的人物,是推波助澜的带头人。

    其实,看过范迪安的文字都会得出这样的一个共同印象:他的东西看似说了很多,其实什么都没说。这也是需要本领的。大家都买过手机,买过各种电器产品,这类时尚商品跟以往的商品在交易中一个最大的不同是,现在这种交易都貌似很有商品的尊严,很有交易的文明法规,而消费者在交易中常常有一种尊严被剥夺的沮丧和猥亵感。消费者这种感觉,主要发生在购买时厂家通过商家都给你填一份购买协议,还有印制精美的产品说明书。大多数购买者在吵吵闹闹的商场大厅里,读那份专业名词、技术名词、法律名词堆积如山的购买协议,都会头昏脑胀,自认脑残,还没读完两行,就招架不住了,索性把大名一签,就认账了。常常是,这个产品买回来,使用中出了问题之后才想到拿这份东西去找商家算账,可是滑稽的是,自己根本就对这一大堆铜墙铁壁的句子怎么啃也啃不进去,解释权又归他们所有,结果都是自认倒霉,这件商品啊就使你仰之弥高。我想,就是这种不断进化了的商业诡计,制造了人们对商业和商品越来越崇拜的时代心理。我相信,很多人都有过这种体验。这不是比喻,范迪安的评论跟这类文字就是一类的东西。应该说,这也算他对艺术商业化、艺术品商品化的一个时代贡献吧。

    我以前就知道他是干这个的,所以从来就没读过他的文字。由于这个官司的关系,我还真的皱着眉头折磨自己,抽了两包烟,读完了他十多篇东西。得出的就是这样的大体印象。至于网上他的马甲们谈到他有什么风格。我想,如果抹去范迪安的名字,把他们这一类人所谓的评论摆在一起,你真分不出哪一个是范迪安,哪一个是张迪安,哪一个是李迪安,因为都来源于一类教科书。不过,可能范迪安在一类人中背书比别的人多一点、名词多一些,兴许他真的比同类人笔头来得快一些。但是,他的所有文字,我真的没有发现哪一个字哪一个词,是属于他自己的学术符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抄袭,不过是抄死人,抄洋人罢了。

    我到火车站货物托运大厅办过行李托运。我就曾经站在一旁,很用心地看着工作人员把货主打好包、装好箱的物品,过秤、填单、贴上标签。做为搬运师,这些工作人员各司其职,没有必要知道行李箱里边的货物真的价值有多高,主人怎么报,他就怎么填,甚至箱包里是什么东西也不管,只要不是危险品就行。他们的责任,就是把这些货物完整无损地送到目的地,就是一个很好的搬运师了,也可以评为“三八红旗手”,也可以获得五一劳动奖章,当然也可以升官,这都无可厚非。我觉得这很正常,在哪个国家都莫过如此。只是,这次网上热议本来是各方谈论对剽窃事件的个人看法。我不知道,这些马甲们是否受人指使,大肆渲染范迪安有什么学术,大肆渲染范迪安这类产品广告、商品标签的丰功伟绩。对此,我也不想讲什么,各类文字有各类文字的功能和使用。至于谈到艺术和艺术批评,谁都知道艺术是一个国家和民族文明创造力最重要的标志之一,而范迪安几乎已代表了我们这个国家在国际上到处掺乎,我们国家的文化形象的青红皂白范迪安应该是负有责任的重量级人物了。对此我也不想多说,因为这方面的被动,已经使经济辉煌崛起,举世瞩目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的祖国蒙羞受辱太多了。这样说来,把一个国家的艺术商品化虽然必须但远远不够。范迪安之流这群“文化精英”既然获得了代表一个国家的文化说话的平台,至少应该拿点洋人没有的东西来吓唬吓唬他们吧?可是,连国人的这点期盼,他们都没有。至于范迪安的小圈子都是一群什么样的人,他的工作团队是什么样的水准,我想,在这一次网上热议的亮相中,他们的看家本领,所作所为,不就把他们的“学术风格”已经暴露无遗了吗?网友都自有分数,也不用我多费口舌。就是这一类人,居身在我们国家的最高美术殿堂里,所以,我真为上百万中国的美术工作者捏一把汗,在网上明处都这样肆无忌惮,骄横跋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暗地里呢?他们对民间艺术家是什么态度,就不得而知了。至于再说到有“丰功伟绩”的人就不会剽窃别人的文章。我想,这句话连他们自己也通不过。因此,我必须敬告他们,我只跟你打官司,不跟你扯淡艺术。如果非要缠我,我就告诉你们:中国的所谓“艺术”由你们霸占,我还是站在我的路边给我的行人整整行李、理理箱子,讨点自己的乐趣;如果有中国真正的艺术(一定会的),你们就应该去火车站行李托运处,做做搬运工,改造改造,向搬运师学习重新做人。好吧,法庭上见。

    梁小斌:这样就划清界线了。网上热议以来,这也算是你做为当事人对网友们首次网上的发言吧。

    黄以明:谢谢朋友们的关切和公正。

    (梁小斌  新时期诗歌代表诗人,《中国,我的钥匙丢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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