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让我变成“四不像”?
2009-12-25

2009年12月24日 11:06:15  来源:人民日报

    我是一辆电动自行车,只是比普通脚踏自行车多了一个助力的电瓶,这让我跑起来更快,走得更远,更方便主人的出行。可是一直以来,我没法树立我的“人生观”,我一会儿被说成是机动车,一会儿又变成非机动车。从2010年1月1日起,我将被电动摩托车行业收编,但专家又辟谣说我还是电动自行车。前几天虽说相关标准暂缓执行了,但我早已非我,而是“四不像”。

    做“四不像”的日子太尴尬:不知道速度多少合适,要不要放慢步伐;不知道重量多少合适,要不要减肥;不知道该走哪条道,即使上路了内心也很忐忑,因为害怕警察说我触犯交通法;不知道明天还能不能上路,因为很多城市总以我“超标”为由限制我上路……

    谁让我变成“四不像”,让我日子过得这么苦?表面上看是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标准界定不清,与现实脱节。现实生活中,我出厂的时候一般都超过40公斤,限速20公里/每小时,上路时实际速度达到30公里/每小时甚至更高。按照现行的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我是“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应划为机动车。可是,《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我还是非机动车,不用考驾照、上牌照、买保险。

    因为国家标准委暂缓执行了有关电动轻便摩托车的标准,我暂时可以卸下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头衔,又轻松上路了,但隐藏在标准之后的利益之争并没有结束。10年前,电动自行车国标制定的时候,全国只有5万辆电动自行车。10年后的今天,这个数字已飙升到1.2亿辆。而且因为是新能源行业,符合国家低碳排放的方针,行业发展潜力不可小看,大家都想从中分一杯羹。而现行的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早已成为摆设,因此,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又变成别的什么车,我的“四不像”生涯还得继续。

    也许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出来就解决问题了?不一定!如果起草过程中,1亿多普通民众安全、方便的需求一直被晾,那么这个标准很有可能再次成为摆设。虽然他们都是工薪阶层,很多都是送快递的、送外卖的、送报纸的、送水的,但这并不表示人微言轻,他们的诉求正是党和政府最关注的,也是“更加注重民生”最直接的体现。

    最关键的是,倾听他们的声音,我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建议起草标准的机构不要自说自话,应该联合交管部门、电动自行车使用者、生产厂商、有关专家,从保障最广大电动自行车使用民众安全的角度出发,商讨一个方便民众生活、利于行业管理、交通部门易操作的标准。如此,才能体现标准的普遍适用之意。

    说一千道一万,只盼我能早日摆脱“四不像”的尴尬,回归便民交通工具的本质。(李红梅)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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