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执法逼出另类维权
2009-12-21

2009年12月21日 09:21:18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在暴力拆迁背景下,不断出现的极端抗拆事件令人扼腕。但也有会“讨巧”试图有“技术含量”地抗争。据《新京报》17日报道,曾在网上发帖招聘“钉子户”的秦小姐现在已经顺利聘任了两名“职业钉子户”。其中一位因自家房子被强拆,打了4年官司,具有“丰富的抗拆维权经验”而获聘;另一位身强体壮的陆先生则凭借其曾任4年拆迁队队长的经历入选。

    秦小姐的维权可谓另类,而招聘的两名“高手”入选条件也可谓另类。

    据称,已上任10来天的陆先生果然“出手不凡”,单枪匹马竟能“劝退”前来撬地砖威逼拆迁的四名“黑衣大汉”。

    这种另类维权,在某种程度上是不规范的“灰色”执法、甚至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执法孵出的“蛋”。

    不规范执法、“灰色”执法已经成为现在不少执法者惯用的手段,其中以拆迁领域最为明显。一些执法部门或是利用信息不对称“诱导”民众做出不当选择,或是混淆“拆迁”“拆除”概念把合法房屋强行拆除,或是默许甚至联合所谓“拆迁公司”或“保安公司”利用骚扰、恐吓、偷袭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办法撵走房主,甚至联合公安、消防、城管等多部门充当开发商的“急先锋”赤膊上阵……

    这种“灰色”执法、执法犯法,民众有理说不清、维权渠道不通畅的情况,并不限于拆迁领域。而民众在与之周旋博弈的过程中,除少数采取极端手段抗争外,不少人试图在法律的框架下找出应对的办法,有的自学成才“久病成医”成了民间维权“专家”;有的变得“刁”起来,摸到了这些表面强悍、其实内心很“虚”的执法者的软肋,找到了应对的办法。特别是那些从不规范执法“阵营”走出来的人,更是清楚“灰色”执法的招数,知道“反制”的办法,像那位被秦小姐招聘的陆先生。

    相对于执法手段的粗暴甚至暴力,更令人难以接受的,是执法理念的“暴力”。据《东方早报》17日报道,黑龙江省东宁县县长在一次针对棚户区整改的动员会上竟告诫“钉子户”:“不要以东宁人民为敌,不要以卵击石!”这种气势汹汹、唯我独尊的执法理念,使民众初识心悸,继而心痛。

    “灰色”执法、暴力“执法”,透支的是政府的公信力,抹黑的是政府的形象,损失的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它们就像过时的拆迁条例一样,也该尽快“拆除”了。(尹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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