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0日 08:19:20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这种美德需要用法律进行衡量,公众关心的就不仅是案件本身,更是其折射的个人道德水平的下降和社会诚信体系的缺失。
在庭审现场,很多旁听的群众表示,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我们不能因此质疑原告的出发点和动机。但另一方面,这个案子有可能产生负面影响,让更多的人在做“拾金不昧”此类好事时“三思而后行”。
参加旁听的退休医生马道亮认为,这个案子有很强的教育意义,它提醒我们,捡到钱物要多个心眼。“如果看到失主,应立即交还失主;如果暂时找不到失主,应第一时间报警,把捡到的钱物交给警察。”马道亮说。
“法律是人们行为规范的最低层次的要求,道德的标准高于法律。因此,有时候运用法律的手段难以解决道德层面的问题。”本案审判员、淮阴区法院小营法庭副庭长陈国君认为,公民捡到遗失物后应及时归还失主或相关部门,如果发生纠纷,应善意看待对方行为,多做换位思考。就本案而言,原告和被告都缺乏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双方当事人庭前能多一些沟通,及时换位思考,这场诉讼就有可能避免。
“这个案子本身不大,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社会诚信存在的一些问题。”南京中医药大学教授杜文东认为,媒体和公众高度关注此案,已经超出了案子本身的意义。这说明公众对社会诚信有很高的期待,对“好人吃亏”现象的担心依然存在。“法庭在审判这类案件以及媒体报道这类案件时,要慎之又慎,应引导公众正确看待法律和道德的关系,倡导良好的道德风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