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路:阶梯式递增电价
2009-11-30

2009年11月26日 08:19:28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据媒体最新报道,国家发改委将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我国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初步考虑,对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电户,将其月(年)用电量分为若干个档次,对基本用电需求部分实行较低的电价,对超过基本需求的电量实行较高的电价。每户每月87千瓦时只是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我国家庭每户月平均用电量。

    这是发改委首次提及我国将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事实上,浙江、福建、四川等三省在政府主导下已经开展了居民阶梯递增式电价试点:

    2004年,浙江实施阶梯式电价。月用电量低于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不调整;51千瓦时~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03元/千瓦时;超过2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10元/千瓦时。

    2006年,四川实施阶梯式电价。月用电量在60千瓦时及以下部分,电价不提高;月用电量在61千瓦时~10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08元/千瓦时;101千瓦时~150千瓦时部分,电价上调0.11元/千瓦时;151千瓦时及以上部分,电价上调0.16元/千瓦时。

    福建:月用电量低于150度,每千瓦时0.44元;151度-400度,每千瓦时上调0.02元;401度以上,每千瓦时上调0.12元。

    从这三省的试点方案中,我们可以看到"用电红线"的划定从50到150千瓦时不等,与国家统计局提供的87千瓦时每户月平均用电量也不具备可比性。国家发改委已表示,由于我国各地自然条件、生活习惯、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差异较大,国家不会用"一刀切"的方式确定全国统一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

    遗憾的是,发改委的澄清远不能消除公众的怀疑,许多网民认为:"87度用电红线"可能成为各地确定基本生活需求用电数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省随后围绕居民生活用电召开的听证会即将是一场场"涨价会","阶梯式递增电价"也将是全民用电的又一轮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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