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3 10:10 来源:华龙网―重庆日报 作者:吴杭民
据11月11日《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副司长王定华在接受采访时称,从2006年到2010年,国家投入1600多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这样一来,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项目很少,而且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教育“乱收费”现象已经得到解决。 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呀?你同意王定华副司长的惊人结论吗? 无独有偶,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近日公布了《2007、2008年广州市徐志彪副市长履行基础教育工作职责的述职报告》,其中徐志彪自评98分,引起广泛争议。而一些“多事”的网民则对照着广州公开的信息,认为徐志彪“没有乱收费现象”的说法经不住推敲。 到底还存不存在教育“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得到解决了吗?说实在的,这真是一个很容易回答和辨别的问题,可是,为何在一些主管官员意识里,却如此漠视民众的真切感受呢? 要不然,新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上任后,各界对新部长的5个期盼里,为何就有“整治教育乱收费”这深切的一盼呢?教育“乱收费”的新闻,真是信手拈来:11月11日,海南的媒体就披露:截至10月,该省各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查出教育收费违法案件23件,违法金额648.92万元。查出的教育违法收费主要表现为: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中小学补课收费,学校收取择校费不规范和代收费多收不退等。 瞧瞧吧,自立项目收费,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强制收取体检费,中小学补课收费……这五花八门的项目,难道就不算教育“乱收费”了吗? 教育“乱收费”根深蒂固,危害深远,要铲除之、解决之,没有很大的决心和强硬的手段,恐怕是难以奏效的。而不切实际、不实事求是地直面其严重性,盲目乐观、避重就轻,可能是更令人担忧、焦虑的问题。显而易见的是,在以往查处教育“乱收费”的过程中,处罚的力度和追究责任的决心,都是令人失望的。前教育部部长周济曾痛斥,凡是乱收费的学校,校长要一律免职。那么,在各地查处的教育“乱收费”中,有多少校长被一律免职了呢?民众看到最多的,就是没收违法乱收费金额,可没收了,他们还可以再接再厉地收啊,最多也就被没收了,“留得校长在、不怕没费收”? 前不久,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监察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如果真如王定华副司长所言,兴师动众下发的这个文件,岂不是要马上作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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