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09日 08:21:50 来源:新华网安徽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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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在网上一经公布立刻引起热议,有为“游街”拍手叫好的,但更多的是质疑公安机关此举是否涉嫌侵害嫌犯的人格权。
一些网络舆论持理解态度,他们认为这是嫌犯作恶所应得到的应有代价;有人认为这是维护社会安定势在必行的措施;另有些人则称,“法律好像和人民需要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应尊重人民的喝彩”。
而另一部分舆论则认为:“判死刑的都不让游街。他们目前还是犯罪嫌疑人,怎么能游街? ”“什么时代了还游行?不尊重人权。”
还有人对此持中立态度:“不要争了,犯罪固然不对,能够及时破案也能证明当局的决心和能力。同时,能够反省‘游街’一事,至少能证明当代中国在进步,民众的法制观念在逐步增强,在尊重人格与法律精神上都有很大进步,都是值得高兴的事情。 ”
更有持激烈态度的网友表示,按照此逻辑,应该把贪官也都拉出去游街示众。有评论员认为,就犯罪所造成的社会影响而言,贪官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亚于某些残忍的杀人犯。比如,挪用、贪污救灾款项、社保基金,收受房地产开发商贿赂等等,都直接危及民生,有损政府公信力。这些年来,全国因涉贪落马的大小官员成千上万,但没有一人被警方拉出去游街示众。这就从一个侧面说明,即使同样是涉嫌犯罪,前官员所享受的待遇,和“草民”还是有所不同的。官本位的隐形影响也一定程度辐射到了司法机关。
面对舆论质疑,砀山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晁友福回应,这并非是游街,而是公安人员带着他们去指认现场。他说,在犯罪嫌疑人被押回砀山的第二天,为了搜集相关证据,砀山警方带着他们去指认现场。现场共有银行、堵车地点等5处。之所以将他们放在露天、拉有横幅的卡车上,是因为嫌疑犯人数多,别的车装不下。
这个借口未免牵强,取证工作完全可以使用警车完成,何必仅为3个嫌犯而动用敞篷大卡车,还要贴上大横幅招摇过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