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27日 08:32:58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日前,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和包头农村信用社通过媒体呼吁,希望没有还贷的大学毕业生尽快偿还助学贷款。记者了解到,以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为例,到2007年底,600多名学生借的200多万元贷款中只有几个人还款,多数贷款的大学生还没有履行还贷手续。

学生:不想当“小赖” 但有心无力
已经是晚上10点,秋天的呼和浩特街道上人流车流逐渐稀少。25岁的丽梅拖着疲惫的身子从公司的写字楼出来,骑上自行车往家赶,一只手还不时地护着身上背的笔记本电脑。那是目前她最值钱的家当,用去年一年省吃俭用的钱买来的。
两年前从内蒙古一所大学毕业的丽梅,不愿回到农村老家,坚持留在了呼和浩特市。两年期间她换过不少工作,如今在一家广告公司供职。大学毕业后没有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事是她最不愿提及的话题,但她周边的同学朋友几乎都知道这个公开的“秘密”。她最怕的就是现在的老板发现这段“不光彩”的历史,这会破坏她在新公司勤奋努力的形象。
“不是我不愿意还,现在实在是没有能力。”2003年考入大学的丽梅,大学第一年把父母积攒多年的5000多元钱拿来交了学费。第二年开始无力负担学费的她,申请了助学贷款,一年借6000元,合同约定毕业后按季度还贷。但毕业后工作难找、工资不高的现实,让她放缓了还贷的计划。
“每月房租300元,市内交通费100元,吃饭400元,平常买个衣服、日用品200元,还要往农村老家每月寄300元,你说我一个月1500元钱的工资能剩多少?”丽梅无奈地说。这两年,大学时的班主任和同学会不时地提醒她还贷的事,但一时无力偿还的她开始慢慢疏远昔日的同窗好友。“我现在拼命地加班加点努力工作,就是为了早日还清助学贷款。”丽梅对记者说。

在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举行的“2006年度国家助学奖学金、省政府助学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发放暨诚信宣誓仪式”上,每人拿到6000元国家助学贷款的497名大学生举手宣誓,并在条幅上签名,保证做一名诚信的公民,如约按期还款。记者刘广超通讯员范子恒文图
记者对那些不还银行贷款、被人称为“小赖”的大学生进行采访后了解到,就业难是导致大学生毕业后不愿还贷的一个主要原因。随着就业压力的加剧,不少大学生毕业就意味着失业,有的大学生即使能就业,刚开始工资待遇也比较低,确实没有足够的能力去还贷。此外,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大都来自农村或者贫困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因此多数大学生工作之后首先帮扶家庭,即使有点钱也顾不上还银行的贷款。个别学生的诚信意识差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还贷不畅现象。
银行:有借有还 再借不难

中国教育部学贷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披露,自2004年6月至2005年12月底,全国新增审批贷款学生120.4万人,新增审批合同金额102.5亿元;连同以前几年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全国累计已审批贷款学生206.8万人,累计已审批合同金额172.7亿元。 中新社发 刘君凤 摄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1999年,中国政府做出“不让一个大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的庄严承诺。2000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正式在全国实施。到2008年底,全国已有430多万名贫困大学生通过这项政策圆了自己的大学梦,累计贷款金额达337亿多元。
此次通过媒体向贷款大学生催债的中国农业银行包头分行、中国建设银行包头分行和包头农村信用三家金融机构,从2000年开始开展助学贷款业务以来,已经累计为贫困学子发放助学贷款4500多万元。但随着助学贷款不断扩大,这3家金融机构共同面临着一个问题——还贷不畅。追贷、督促成了助学贷款工作人员的重要任务。
“由于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贷款学生没有做任何抵押和担保,可能是因为这个原因,一些学生毕业后并没有按时还款,有的甚至玩失踪,根本联系不上。”中国人民银行包头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科韩春燕说。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早在2006年,我国就建立了全国集中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这个系统为每位大学生建立了信用档案,如实记录大学生各种金融业务信息。大学生贷款逾期不还,受害的不仅仅是银行,更重要的是会让大学生本人陷入信用危机,将影响到他今后的经济生活。比如将来买房置业需要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时,上‘黑名单’的大学生就无法办理。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李雪峰说,现在只要一贷款,贷款人个人基本信息就会进入个人征信系统,如果你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话,银行会作为考虑依据,再办贷款时不予办理。现在的个人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只要你贷过款,上网一查就能查到信用记录。
根据规定,按还款协议进入还款期后,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与银行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借款学生,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为了使大学生还贷不畅现象得到遏制,目前很多银行都会联合校方开展诚信教育,让学生充分了解不按时还贷带来的不良影响,对学生今后步入社会珍视自己的信用记录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探析:解决还贷不畅 需完善贷款制度

资料图片:在湖北经济学院签订助学贷款合同仪式上,1232名学生庄严宣誓。
“别把还贷不畅的责任‘扣’在大学生头上,而是应从根本和深层次的角度去解决和完善助学贷款制度,才是学校、金融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该思考的问题。”近年来,关注大学生助学贷款的人经常能听到这样的言论,而且很多专家、学者都在献言献策,希望从根源上解决大学生还贷不畅现象。
2007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委主委郑惠强向全国人大提交关于制定《国家助学贷款法》的议案和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的建议。他建议,应有政府设立国家助学贷款担保基金;合理设计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模式、偿还方式和资助对象,将还款期限定为20年内,同时实行多元还款方式,例如按收入比例偿还、偿还比例渐增等;构建全国性的国家助学贷款资信查询系统;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国家助学贷款法》。
在2008年的福建省“两会”上,福建省政协委员、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院长郑家建建议,通过发展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完善助学贷款制度。他说,生源地助学贷款是由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在户籍当地金融机构办理助学贷款,金融机构直接将贷款发放给学生家庭的贷款方式。这一模式的好处在于金融机构能充分调查学生家庭状况和信用状况,借款学生的家长作为子女的担保人,可发挥家庭亲缘关系的担保作用,解决学生离校后联系不便等困难。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蔡继明也提交了关于建立国家助学贷款体系的提案,并建议,减轻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建立由国家和个人未来收入组成的双重贷款担保体系。财政部向商业银行拨款建立助学贷款专项基金,学生在校期间,由政府充当担保人,为学生在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违约行为提供担保;学生毕业后,以其每月收入的固定比例通过税务系统直接上缴财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