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9月15日 08:15:24

朱慧卿 绘
“延时退房”,仅仅是酒店业的联合促销?
延时退房其实并非一个新鲜事物,早在今年6月2日,携程旅行网曾联合国内300多家知名酒店向“12点退房”行规发出挑战。活动发起即日起至7月31日期间,游客入住规定范围内的300多家酒店,可以免费将退房时间延迟到下午2点甚至4点。据了解,合肥共有6家酒店加入了这次尝试。在活动结束后,记者曾电话咨询过这6家酒店,绝大部分酒店都表示退房时间已变回中午12点,理由是一旦延时退房,留给酒店清理打扫房间的时间就减少了很多,不便于酒店管理。可以说,这次对行规的“叫板”最终被搁浅。
是消费者不买“延时退房”的账吗?合肥某饭店前台负责人林小姐表示,“延时退房”受到许多顾客欢迎,有的顾客表示以后来合肥还到他们酒店住宿。显然,对于人性化的规定,消费者是断然不会拒绝的。但为何在两个月的活动时间结束后,大部分酒店又选择回到起点呢?某业内人士一语道破“天机”:“从根本上来说,‘延时退房’活动就是一次大规模的酒店联合促销而已。”原来,6月1日至7月31日这2个月恰好是酒店行业传统的淡季。酒店客房空置率上升,再加上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和甲型H1N1流感的影响,酒店必须要采取促销政策以提高入住率。
在今年8月最新公布的《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已经删去了“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消息一经公布,媒体均在显著版面打出《“12点退房”制度“寿终正寝”》等类似的醒目标题,社会各界也对此抱以积极的态度。

其实只要仔细研究一下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作出的更改就不难发现,“12点退房”制度的删除并不意味着该规定的废除。饭店依然可以自行规定退房时间,只需“明示”即可,至于几点退房,客人做不了主,规定退房时间的权力,仍在饭店手中,甚至可以说,赋予了饭店更大的操纵规定退房时间的空间。
事实也证明了这种担心不无道理:记者询问了合肥多家酒店前台,大多数都表示他们会继续实行12点退房制度。以高档酒店为例,同为五星级的希尔顿酒店和天鹅湖大酒店都将沿用12点退房制,当问及有无延迟的可能时,对方表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在酒店的入住率不高时可以协商。而经济实用型酒店如汉庭快捷的态度则更为强硬:除非持有会员卡(消费者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方能获得),否则将一律按12点作为结算时间。如此看来,“12点退房”规定的删除,不仅不能够让之前对于住宿结算时间的争论尘埃落定,反倒是开启了另一场新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