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求助者的来信(法律援助)
王琳——我姐遇害的简要经过:
我姐上高二时患精神分裂症辍学在家,多次住院,终生服药,残联定为三级精神残疾人。母亲去世后,父亲年老多病且因我长期在外地学习工作就将家中全部存折交与看上去精神状态尚可的我姐保管。2005年6月父亲去世后,我成为我姐监护人,但我爷爷的遗产78万及我父母遗产全部拿在我姐手中。辽宁抚顺的表哥在其父也就是我三舅的授意下提出要和我姐结婚并共同买房,将我姐由家中骗至东北,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遗产20万现金(包括装修费)并以我姐是外地人不能在当地买房为由将买房人写成其自己的名字而其1分钱未出。我姐被骗后才觉不妥,未和表哥结婚并再也不敢去表哥家,其后电话向表哥及三舅索要买房款,表哥及三舅均不还。2005年11月,我爸好友女儿马某瞒着其所有亲属以做生意并给高额利息为诱饵从我姐处骗走我爷爷的剩余遗产58万,并写下借条,但未写还款日期、利息及担保人。2006年4月,我姐感觉可能受骗才写信将上述事情简要告诉我。马某骗走钱后参与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老板被抓后其无力还钱,于2007年11月下旬到我家从我姐手中骗回借条,偷走我家钥匙1串,撕去我姐通讯录中我及表哥及其自己的联系方式。2008年2月中旬马某不满我姐不断催要并将借钱之事告知其父,再次到我家中趁我姐晚上熟睡时用搓衣板猛击我姐头部多次将我姐残忍杀害,掩盖作案痕迹后逃回北京。刑警将其抓获后,马某百般抵赖,在大量证据面前才不得不承认犯罪事实。马某现离异带女,离岗休养,几无还款能力。表哥在接受刑警调查时谎称我姐借钱给他,逃脱制裁,至今逍遥法外,而对我竟称按我妈口头遗嘱给其买房,毫无还钱之意。
我和我姐均未婚,我现已无直系亲属。我随身携带我姐的各项证明、给我的多封书信、案件的详细过程和多项立法建议、《河北法制报》及《峰峰矿工报》2008年4月27日的专题报道。如需详细过程,愿当面详述,以尽绵薄之力。联系电话:15530089663
现欠债不还钱,杀人不偿命!望提供法律帮助!抗诉再审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案情介绍
鉴于本案涉及情况特殊,现将本人所知情况书面报告有关单位。
马昕的犯罪情况
马昕将我姐王琬以残忍手段杀害后为逃避法律制裁,给警方破案加大难度,将我姐的身份证、残疾证、电话通讯录、座机电话及马昕用500元钱过户给我姐的其女儿早已用得非常烂的旧手机偷走,以上物品警方现场勘察时均为发现。警方在在我家中还未发现活期存款及现金,说明马昕贪婪成性,杀人后仍不忘洗掠钱财。我家的钱分散在各个银行,每个银行也分成几个存折,总共应有十个左右,虽然这两年我姐也会用去若干,但也不应只有在威海贷款买房的活期存折。我看见过我姐在邮政开的卡,我姐在2008年二月中旬在工商银行还用过卡交过月供,其它银行或许还有,只是听我姐说把其在建行的龙卡销了。马昕或许知道我姐的密码,应调取银行录像查看取款人到底是谁,并且验证签名笔记是否为我姐。电话通讯录记有我父亲一方亲戚的联系方式,而我只知姓名,所以至今无法联系。
马昕的借款过程
马昕为从我姐处弄到钱,数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第一次以买车为借口,说琬琬买辆车吧我替你开。我姐平时不出远门,也知道她曾有辆车但被盗,所以未答应。马昕并不甘心,一段时间以后再次到我家中以买基金入股为名向我姐借钱,我姐对此方面事情不熟悉不放心,所以仍未答应。马昕贼心不死,最后一次到我家中以做生意并每三个月给12%本金的高额利息为条件终于使我姐答应借钱。于是马昕出钱请我姐从北京坐飞机到沈阳,叫我姐从光大银行中将仅存了月余的定期存折中的58万元存款取出并汇至马昕的帐号中,并使我姐在光大银行销户,回北京即改坐火车。
我姐将钱借给马昕的原因
我姐之所以能将家中的巨额存款借给马昕缘于我家和马家的特殊关系。马昕之父马家桦与我父王柏年均为分配到峰峰矿务局羊渠河矿的学生,年轻时代因连我都不甚了解的种种原因结下了常人难以想象的深厚友谊,马昕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其孩子的时候,我父母有时间就去照顾她们,而我父母工作没时间照顾我和我姐的时候,马昕父母有时间就来照顾我们。听我妈说起,我爸曾在马昕父母没时间的时候去为马昕三姐妹做饺子,并为他们盛上,自己不吃,再回来照顾我和我姐。后来因我学习工作离开家,家中事情有些还不如马昕清楚。马昕对我爷爷在北京的老房子的情况非常了解,知道我家有巨额遗产。在我爸去世后马昕就至少三次,也许四次到我家中以不同借口向我姐借钱,其真实用意不言自明。马昕知道我姐精神残疾,容易哄骗,就谎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还能带我姐参加央视某栏目的录制。我姐患病后辍学在家,住院近十次,社会经验极度匮乏,不但丝毫未察觉马昕的险恶用心,还对其佩服得五体投地,完全相信其有充分的能力来支付高额利息。而马昕在借条上并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仅有借款数额、借款日期及签名,为法律认可的借条最简要形式,说明其当时就为日后赖账埋下伏笔。我姐到青岛向我说明此事,我当即就指出马昕称自己为中央电视台记者为好几年前的伎俩,骗子们早已不再使用,此伎俩已成为笑谈,并问我姐马昕是否上过大学,因我在仅以超过最低分数线几分的成绩考上普通本科的调配专业后,中专毕业的马家桦闻讯后带着比我高涨得多的饱满情绪,数年来第一次到我家中,当面向我这个他的晚辈道贺。而我付出别人难以想象的巨大努力,千辛万苦才考上并不如意的专业后丝毫高兴不起来,因而遭到到马家桦的埋怨,说我拒人千里之外。因此我怀疑马昕是否上过大学,而没上过大学的怎能当中央电视台记者,王志、柴静为中央电视台记者,难道马昕看上去象王志、柴静?我姐说马昕最多上过高中,她们家仅有老三马晏在刚有自费上大学的时候因家中富裕在西安某大学念过自费的英语专业。在我戳穿马昕的谎言后,我姐不知是否仍对其抱有一丝幻想,进一步说马昕为中央电视台下属某杂志记者。而我姐在借条上未写明担保方式但仍确信马昕会还钱的原因除了两家父辈的良好关系外,还缘于另外一段极特殊的往事:
数年前我姐和我爸去北京办理我爷爷老房子的事情,因已患老年痴呆症,我爸就让当时未住院,看上去精神状况尚且正常的我姐拿着证件和钱。在一次去饭店吃完饭后,我姐将放有证件和2000元钱的包忘在了饭店,在回到住地后两人才发现包未带回来,于是返回饭店向老板要。饭店老板见财起意,否认有此事情。为要回证件和钱,我姐就请她心目中神通广大、乐于助人的马昕帮忙。马昕自作聪明自作主张地向饭店老板说钱可以不要,证件你们拿着没用,把证件还了就行。饭店老板顺水推舟,便说找一找明天再来。第二天再来找时,饭店老板说早晨一开门,门口放着一个包,让看看是不是这个包,包中果然只有证件没了钱,马家桦于是拿出自己的2000元钱给了我姐和我爸。我回家后我姐说起此事,我说你们自己把钱弄丢了,怎么能拿人家的钱,我姐说钱都放在包里,不要连回来的路费都没有。我说你们回来后是否取出钱给人家寄回去,我姐说没寄,因为马家桦愿意给。我当时没钱也没法给马家桦寄。刚听说此事第一感觉马家桦很仗义,对我爸很够意思。跟好几个人说起此事,大家都是同感。事情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后,我又无意中想起此事,总觉得很是蹊跷,普通的丢包事件怎么会发展成这个结果?细想之下才发觉其中端倪:虽是我姐和我爸将钱忘在了饭店,是自己的责任,但是想要回钱,并没有说钱不要了,是马昕的馊主意使我家的钱要不回来了,马家桦过意不去才拿出自己的2000元钱给了我姐和我爸,实际上是替马昕所作的赔偿,并不是对我家有多好,要不然为什么不多不少刚好是2000元钱呢?如果当时报警,相信此事不难解决。精神残疾的我姐未想清楚此事根源,反以为马家桦非常值得信赖。此案根源借款一事与上次丢钱一事非常相似:我姐均因自身原因未管理好我家的钱,但都想要回,并未放弃;均因马昕造成我家的钱难以要回;不同之处在于上次丢钱数额较小,此次借款数额较大;上次丢钱马家桦主动替马昕赔偿,弥补我家经济损失;此次借款造成严重后果,料想马家桦精神上也难以承受,所以至今也未对我有任何道歉或安慰表示,更没有替马昕赔偿一分钱。借条上未写明担保方式并不是马昕的花言巧语使我姐相信其一定会还钱,而是上次的丢钱一事马家桦的表现使我姐确信即使马昕不还钱,马家桦也会替马昕还钱。借条上虽未写明担保人为马家桦,但马家桦确实起到了事实上的担保人作用,我姐才放心将我家巨额遗产借给马昕并在多次向马昕催要借款未果的情况下向马家桦说起此事。马家桦在听我姐说起借钱一事时,没问什么时候借了多少钱,竟先问有借条没有,我姐说有但被马昕要回去了,马家桦说问问马昕,若真有此事叫马昕还。所以马家桦应承担担保责任,就象员工背着单位,打着单位的旗号招摇撞骗,不但员工应为其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单位也应该承担责任的一样,尽管借条上未写明担保人为马家桦,尽管马昕已为成年人,尽管马家桦事前也许真的并不知晓借款之事,也许并不愿意担保,也许确实在知晓借款之事以后训斥了马昕并要求其立即还钱,也不应机械教条地免除马家桦的担保责任,而应以事实为根据进行追究。
马昕犯罪心理的形成
马家桦仅有三个女儿,在传统思想影响下非常希望有个女儿能像男儿一样顶起门户,老大马昕无疑成为心中的首选,马昕也以男儿要求自己,不甘心平淡一生。马家桦中专毕业,在他那一代人中也算是有文化,中共党员身份的他在工作中想必也是勤恳努力,加之擅长人际关系,仕途颇为顺利。而马昕毕竟身为女孩,就算主观上很努力,实际能力肯定赶不上男孩;学历仅为高中毕业,尚不及其父,可谓无一技之长,无法象父亲一样走上仕途,而又心比天高,不甘人后,必然会通过旁门左道不择手段地达到目的。因马家桦的阻挠,马昕在结婚当天离婚,又有孕在身并生下女儿,身心均承受很大压力。在马头电厂泵房工作期间因贪污被单位开除后到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燃料分公司实业燃料部门工作,追求贪图享受且女儿上大学经济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萌生从我姐处弄到钱的念头,在阴谋得逞后在单位办理了两年离岗休养,拿着我家的钱参与非法集资并开办骗子公司,名片上为北京华视兴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办事处马新主任,为逃避警方追查未印真名。马昕生活作风不严谨,在市区及北京都有相好的,其他地区或许也有,这些人都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马家桦巧言令色、见风使舵之能事,出其右着凤毛麟角,若非亲身领教断不敢轻信。马昕之所以谎话连篇,拒不交代,令警方一度非常头疼,连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索安彬也称其非常老练,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是因为马家桦的言传身教。而马昕的两个妹妹未走上犯罪道路(目前看上去如此)是因为她们和自己的老公住在一起,受马家桦的影响较马昕小得多。现虽无直接证据证明马家桦是否参与了这场阴谋,但其责任显然难以退却。衡水衡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在马昕显然不具备离岗休养的条件下批准马昕离岗休养,客观上为马昕犯罪提供了时间,其责任也应追究。
我家的钱为何拿在我姐手中
我姐为三级精神残疾,高二时患病辍学。每日三餐后服药,遵中西医各位医嘱终生不停。精神残疾需要监护人,刚开始时为我妈,我妈去世后应为我爸,2005年6月我爸去世后家中已没有别人,便由我承担。从我姐患病至遇害近二十年的时间里,三位监护人从未从任何个人或单位处获悉监护人的权利,仅凭直觉知道应照顾我姐。因我学习工作长期不在家,在我妈去世后家中所有存折均由我爸保管,开户名字均为我爸。我爸年老后患有老年痴呆症,无法从银行取出钱,无奈之下叫我姐去取。我姐如数取钱,回家后交与我爸验看并交还折。数次之后且表示不要爷爷房产的情况下我爸便信任了我姐,遂将家中所有存折交与我姐保管。在于2001年1月1日离开单位未找到工作无收入的情况下我仍打算靠自己努力找到工作,并未将困难境遇告知家中,其间因旧疾复发我爸和我姐来青岛看望过两天,以为我仅仅是换了个住处。在靠以前攒下的钱勉强支撑了三年多以后,积蓄消耗殆尽,只得厚着脸皮回家借钱,沮丧失落之情无以复加。我姐起初埋怨我不回家,不愿借钱,待道明真实情况且许诺尽力还钱后,我姐同意借钱,并先后两次通过银行将我爸的钱汇给我。又坚持一年左右,我仍未找到工作,再次向我姐借钱。我姐见我两次未能兑现诺言,遂对我失去信心不愿再借。我只得向我爸借钱,我爸表示我爷爷的房产78万每人三分之一,并要将所有存折要回后交与我保管。我说只想再借两万元,并表示有信心在钱花完之前找到工作,家中的钱先给我爸和我姐看病。我对我爸说你以前相信我姐,我姐不还,现在相信我,不怕我也不还吗?谁的存折谁保管,若你年老无力保管可向银行租一个保险箱将存折放在银行,银行为国家机关,可信任度极高。我姐担心存折不在自己手中,自己日后看病生活无保障,遂一个存折也不愿还,并叫我回家居住。我爸只得将其在建行中的所有存折(2个定期)挂失,取出钱后交与我。我爸去世后,我姐仍将家中存折拿在自己手中,我也嘱咐过我姐爷爷的钱先别动。我姐刚开始以为表哥王海滨最好,对其言听计从。马昕出现后,因其比王海滨更能骗人,我姐就连王海滨的话也不大听了,反以为马昕是天底下最好的人,是红太阳,是救世主,对其百依百顺。直至爷爷的钱被全部骗走并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才明白我对她才是最好,主动问爸爸的钱还有吧,没有就吭声,给我汇去。我说还有,不要汇钱,等我挣钱了还会给她汇回去,不要往返给银行交手续费。警方开始怀疑我没收入还租房,没钱了向姐要,姐不给就把姐害了。说明此事后警方才排除了我的作案动机,因为我的钱虽不多了,但毕竟还有一些,还能支撑一段时间,而且我姐主动说给我钱我都没要。通过银行也能证明我爸去世后我没从我姐处要过一分钱,是王海滨和马昕争先恐后地从我姐处骗钱,仅半年时间就将我爷爷的钱全部骗走。在我姐将王海滨和马昕之事通过书信告知我的当晚,平时因神经衰弱凌晨三、四点才能入睡的我焦虑万分,直至上午九点才勉强睡着,中午十二点起来随便吃了点饭。待我姐来青岛详述事情经过,并给我看过马昕亲笔书写的借条后,我一眼就看出来未写明利息、还款期限及担保方式的马昕很可能当初就没有打算还钱,凭这个借条自己去要极可能要不回钱来,以至我甚至连58万都记成了50万,因为那张被我姐当成宝贝一样紧紧攥在手中的借条仅看了一眼就还给我姐。我姐叫我帮她要钱,我说若想还钱不用去要也会还钱,不想还钱就是天天在一起也不会还钱。伤心难过一段时间以后我更加坚定了要靠自己挣钱养活自己和姐姐的决心,并安慰我姐不要太着急,我努力学习找到工作以后虽不敢肯定能挣到象爷爷一样多的钱,但养活自己和姐姐平安过一生没有问题。我姐问过我好几次什么时候能找到工作,我明显察觉了姐姐的焦急心情,感到心中压力颇大,只得安慰姐姐说快了快了,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挣到第一笔钱后就立即电话告知。毕竟姐姐住在家中,不用交房租,还有低保,爸妈的钱多少有一点,生活不成问题,我这边也不用她操心,实在不行就找同学同事帮忙。
王海滨及其父王义乡的诈骗行为及王海滨在我姐遇害事件中的责任
王海滨是我三舅王义乡的儿子,我妈因和三舅关系最好,曾带我姐去辽宁抚顺三舅家中,我姐和王海滨才因此相识。王海滨生得贼眉老鼠眼,我第一次见他便一眼就看出其不是好人并当其离开后立即告诉了我姐,我姐听不进去。王海滨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仅为初中毕业,尚不及精神残疾的我姐。我妈将我爷爷在北京的房产告知三舅一家后,王海滨甚至其全家就开始打歪主意。王海滨在被其单位买断原岗再就业后因经济状况不佳不断埋怨因心脏病而引起记性不好的妻子将十元钱的猪肉忘在了回家的公交车上,其妻忍无可忍打了王海滨一下,王海滨便一脚将其妻踹到了暖气包上并碰破了脸,遂导至离婚。在要回女儿的抚养权后多次找对象再婚未果情况下王海滨与他人合开桑拿馆,被公安机关抓获罚款并剃了光头,还当着我姐的面厚颜无耻地说起此事。我妈去世后王海滨在其父授意下向我姐展开感情攻势,经常打电话到我家并不止一次接我姐到其家中居住。我姐精神残疾不知是计,反以为王海滨是关心自己。待感到时机成熟之际,王海滨给我家打电话要我爷爷在北京房子一间做生意。当时我爸已听不清王海滨在电话中的大声说话,王海滨便向我姐要,我姐因老房拆迁在即难做决断没有答应。王海滨觉得前功尽弃便很长一段时间不再与我家联系,直至我爸去世后来到我家,我姐未与我商量就将爷爷房子已拆迁并得到的七十余万拆迁款一事告知后,表情怪异眼珠直转,嘴上说够了够了,不用低保也够了。我当时就看出其在打鬼主意,待其离开后告知我姐。我姐说没看见仍不相信王海滨心怀鬼胎,就连五舅王如乡也对我姐说王海滨没安好心叫我姐防着点,我姐仍听不进去。2005年10月王义乡授意王海滨骗我姐与其结婚并为其买房,王海滨遂打电话给我姐以共同买房为由将我姐骗至辽宁抚顺,并到沈阳叫我姐从我爸在北京光大银行开户的爷爷房子拆迁款帐户中的78万元全部取出,其中20万(包括近3万元装修费)现金用于买房,其余58万元存于我姐在沈阳光大银行新开的定期帐户中,其过程为逃避银行监控摄像叫我姐独自去柜台办理业务。在向房产公司交款时王海滨对我姐说你是外地人不能在抚顺买房,而他是本地人能想办法省下每年1000元的暖气费,叫我姐将买房人的名字写成他,并不断催促最终哄骗我姐使交款人的名字写为王海滨。房产公司收款人员或许还记得这件特殊的往事,因为当时其还一再问我姐和王海滨你们两个到底写谁的名字,就连威海的物业人员至今也仍清晰地记得我姐体形较胖神情犹犹豫豫。事后我姐觉得不妥,将交款凭证拿在自己手中。王海滨得知后终于现出原形,露出狰狞面目,厉声向我姐要回。我姐心中大骇,遂返回自己家中,任凭王海滨及其全家多次邀请,再也不敢去东北。王海滨叫我姐买的是套二的房子,并表示要搬过来和我姐共同居住,我姐问咋住,王海滨说傻妹妹咱们结婚吧,我姐未答应。我姐还打电话向王海滨要房子,王海滨数年来处心积虑阴谋得逞后怎肯归还,我姐遂让步说新房不要请三舅全家搬至新房居住,将原居住的老房子卖掉还钱,三舅说不够住不愿还,而其全家包括离婚前的王海滨之妻都共同居住在原来的老房子中是住的下的。我姐原打算用家中的遗产为自己和我各买一套房,我说我的事我力争自己解决,家中的钱优先给我姐看病用,不用为我买房,我姐仍不愿看着我租房睡在地上扔下我不管,但被王海滨一家骗去20万后便不够用,而我和我姐都身体不好没有工作,靠自己挣钱当时看不太现实,只能依靠家中遗产,在王海滨一家拒不还钱的前题下我姐期望高额利息弥补损失才会被马昕趁虚而入将爷爷的剩余遗产全部骗走。王海滨一家骗钱在先,马昕骗钱在后,若未被王海滨一家骗钱,我家的钱够用,我姐就不用借钱给马昕,也就不会有之后的杀身之祸,所以王海滨一家骗钱是我姐遇害的根源,是始作俑者。此次诈骗由王义乡策划,王海滨具体实施,其全家参与欺骗隐瞒,其全家均构成诈骗罪。
在马昕于去年底到我家将借条从我姐手中骗走并偷走钥匙一串且撕去通讯录后,王海滨在明知马昕要害我姐的情况下没有叫我姐去报警而仅叫我姐换锁。2008年2月中旬我姐打电话请王海滨到北京见面并一起向马昕要钱,王海滨担心我姐从马昕处要不回来钱后会转而向其要钱,所以非但没有劝阻我姐,反倒支持我姐身赴险境,并说我姐已将车票买好,他不去不行。其实我姐在我的一再提醒及劝说下已对马昕略有戒心,将马昕在北京与其父母共同居住的地址、其在北京及昆明两地的手机及座机号码写信告诉我,她一个人已不敢自己去北京向马昕要钱。王海滨说去北京是帮我姐要钱,我早就说过凭那样一张借条自己去要是要不回来的,那还去干什么?实践也证明了那次北京之行空手而归。王海滨便抬起头来转转眼珠说,我去保护琬琬。我说你保护得好,你一走我姐就没命了。王海滨实际上是图我家的钱,这一点是司马昭之心,就连警方都对我说,王海滨若能帮你姐从马昕那要回钱来,你姐还会给他钱,那是肯定的。正是那次北京之行,马昕才迫不及待地来害我姐,若没有那次北京之行,马昕或许并不急于害我姐,因为我姐又找不到她,一段时间以后我若能找到工作挣到钱养活我姐,我姐就不用冒着生命危险非去要那笔钱不可,我姐不去要钱,马昕又何必大老远跑过来非得害我姐不可呢?马昕不来害我姐,我姐一般情况下也就能象以前一样活着。王海滨为一己之私利置我姐生命于不顾,口口声声说是为我姐好,实际上则是把我姐推进了火坑,客观上起到了促使马昕下害我姐决心的作用,虽自称对马昕无言语刺激,但其行动本身就起到了对马昕的直接刺激作用。王海滨说有她在马昕害不了我姐,可实际情况是当时马昕的同伙不在北京,要不然很可能王海滨会和我姐一起在北京就丢了性命。马昕曾在北京以我的孙姓女同学的名义(我回想半天也想不起来)给王海滨家打电话探听虚实,待王海滨回电时则无法打通。王海滨某日清晨醒来发现其家门锁上有十多道划痕,怀疑马昕早已盯上他们家。那次北京之行王海滨能安然无羔,是因为马昕当时人手不够,其一人不能同时对付两个人,只能选择重要目标我姐,而放过了次要目标王海滨,王海滨实则是侥幸逃脱了马昕的毒手。马昕也曾跟我姐到过我在青岛的租住处,可能是因为我神经衰弱睡觉较晚,经常学习或看电视至黎明,马昕熬夜熬不过我,无法趁我不备时下手才放弃对我的犯罪行为。综上所述,王海滨应对我姐的遇害负过失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因为其在明知我姐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仅叫我姐换锁而没有采取充分措施避免危险的发生,反而进一步将我姐推向了深渊,加速了我姐被害的过程。
谢谢大家了~爱心在我心援助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