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随意涨 公平很受伤
2009-08-17

2009年08月17日 10:25:12  来源:人民日报

宋 嵩绘

    一次常规性的审计将重庆市3家重点国企推上了风口浪尖。

    日前,重庆市审计局在对该市3家国有重点企业主要领导人进行离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这3家国有重点企业未将发放的节日慰问金、通讯费等纳入工资统计,3家国企超标发放工资累计金额达到了1亿元,涉及国企职工1万余人。

    8月13日,重庆市政府对此事做出回应:责成涉及的国有重点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对于超标发放的工资福利,则要求企业在国资委核定的工资总额内分3到5年扣除,同时扣罚了企业集团领导的风险基金,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内部通报批评的问责。

    处理却引起了一些争议。有人认为,企业毕竟在事实上提高了员工的生活水平,是改善民生之举,这样处理似乎有些不近人情。

    果真“不近人情”吗?

    在企业效益支持的前提下,企业负责人提高员工工资福利水平无可厚非。但这种提高应当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一旦超越,则必将对社会公平造成损害。

    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曾提出一个公平关系方程式:职工的行为与绝对报酬有关,但更取决于相对报酬,人人都会将自己的劳动报酬与他人的劳动报酬作对照,劳动报酬率相等则公平,反之则不公平。也就是说,在薪酬问题上,相对公平重于绝对水平。

    这个道理不难理解,如果抛开企业本身的盈利情况,两个服务于不同企业的员工,如果本应拿着相同收入,却由于其中一家企业人为提高工资发放标准,超标发放,另一个员工必然会对自己的企业心生怨怼,“既然别家能超标,我们为何不效仿?”作为老工业基地,重庆市属重点国企为30家。1/10的企业超标发放工资,触动的将会是9/10的重点国企员工的神经。如果另外27家企业争相效仿,那么国家有关企业薪酬的规定将一次又一次被打破,政策的严肃性无从谈起。

    本意为改善民生之举,反倒影响了社会公平和稳定,实在得不偿失。更何况,超标发放的工资本属国有资产,超标的行为事实上造成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种流失对于正处在高速发展中,需要投入大笔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困难群体的民生问题的重庆,显然不是利好消息。(侯露露)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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