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环境,利民是关键
2009-08-13

2009年08月13日

资料图片

    对于“限杀令”所造成的一片质疑现象,海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24日下午公开做出了相应解释:此次下发紧急通知的目的是借助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劲风,督促农贸市场开办单位按照“国办发[2006]89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活禽宰杀管理制度,在集贸市场内设置符合消毒、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的活禽宰杀区域,并非禁止在市场内宰杀活禽,也不是要求在市场外定点宰杀或带活禽回家宰杀。

    海南省工商局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职能部门,工商局参与到海南的环境整治中是义不容辞的。下发整治农贸市场环境的通知也是出于一个良好的初衷,为整治脏乱差服务,但没有预料到会在网络和现实中引起如此大的风波。

    这位工作人员说,毕竟出台这个规定是有依据的,他们并不是想“一刀切”,而是要在农贸市场内划分区域,并做好相关设施的配套。但农贸市场规划本身并不是工商部门的职能,工商部门将和有关部门以及农贸市场业主协调解决。

    对于工商部门遭遇质疑后的解释,很多市民表示,如果真能在农贸市场内部设立独立的宰杀摊点,设置符合消毒、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的活禽宰杀区域,对广大市民来说是最方便的。

    市民王立认为,整治环境,利民是关键。政府就是要切合实际,做出相应的配套措施,这样才能既方便群众,又能整治好环境卫生。

    然而,目前海南各农贸市场内既没有专门的活禽宰杀区域,也没有消毒、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已对市民的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有评论者指出,对于这样一个关乎市民切身利益的政策,在没做好全局考虑的时候突然出台,实在让市民措手不及。更别说在相关配套设置还没完善之前,就出台如此“限杀令”,难怪得不到群众认可与支持。

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张庆民 摄

    对此,记者得到的回应是:文件的制定到执行有一个过程,农贸市场的设立就是为了老百姓方便,工商部门一定会从便民的角度考虑,尽快解决给百姓造成的不便。

    回顾2006年,海南省工商部门对“禽流感”所下的“禁杀令”,由于“不便民”而“搁浅”,成为一纸空文。这不能不说是对政府部门出台有关规定的一次教训。

    所以,有关部门在出台一项措施前,是不是应该首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先做好相关措施的保障呢?正如工商局负责人所说,要建立健全生禽宰杀管理制度和在农贸市场设立相关设施。只有做出了这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后,再出台“限杀令”,才是切合实际,符合民心的。否则,此次“限杀令”又将重蹈覆辙,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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