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8月12日 08:00:50 来源:新华网海南频道
当下,海南正在大力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可以说环境卫生是旅游业更好发展的必要条件。自今年6月以来,一场以“向脏乱差开战”为主题的环境整治大行动在海南全省范围内展开,全省各市县、各部门都闻风而动,采取各种措施整治环境,或领导亲自扫大街清理垃圾,或层层签订责任状,或实行严格问责制,各显神通。
时值环境整治大行动的重要时期,海南省工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不得在市场经营场所内屠宰鸡、鸭、鹅等,一时间这份“通知”成为了海南省街头巷尾热议的话题,市民纷纷对此提出质疑。

海南海口坡博市场鸡鸭活禽摊点生意很冷清。记者史晓晖 见习记者王燕珍 实习生熊和茹 摄
在这场环境整治大行动中,海南各路媒体也积极参与宣传与监督。通过媒体的曝光,海南各个脏乱差角落几乎没有藏身之地,而各地的农贸市场是脏乱差的重灾区,也成了媒体集中“轰炸”的对象:污水横流,垃圾成堆,尤其是活禽销售摊点现场禽毛、禽血、禽粪等严重污染市场。对此,今年7月23日,海南省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以农贸市场和校园周边为重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力图消除脏、乱、差现象。
这份通知中,整治农贸市场工作主要内容为:证照齐全,划行归市,卫生干净,货物摆放整齐有序,通道畅通,活禽屠宰与市场隔离(不得在市场经营场所内屠宰鸡、鸭、鹅等),守法经营。>>>>>>阅读全文

广西南宁麻村市场活禽区干净整洁,令人叹服。摄于2009年7月1日10时13分 记者 林萌 摄
网友海风纯借鉴了海南省委书记卫留成的一番话:“环境乱卫生差实质折射出的是干部的管理能力、管理思路和管理水平,如果连环境卫生都整治不好,还怎么谈国际旅游岛建设?”,如果连治理宰杀活禽产生的脏乱问题,都要用“限杀令”来管,如此简单粗放的执法,那这个官也太好当了。
有的网友也指出,海南应该学习南宁农贸市场的做法。南宁当地农贸市场的活禽摊位是独立的,在市场一侧的铺面里,活鸡活鸭都放在房间里销售、宰杀,并且活禽铺面前砌有近30厘米高的挡坎,将宰杀鸡鸭的污水堵住,以免外流弄脏市场。>>>>>>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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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紧急通知的下发,引起了社会上不少争议和老百姓的普遍关注,许多百姓甚至对此规定“骂声连连”。其实,“限杀令”的初衷是好的,是为环境整治出把力,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起到整治了农贸市场环境的作用,但为何不得人心呢?
海口市民杨小姐说,自己是个“上班族”,每天都赶在上班之前把当天的菜买好,如果买活禽回去根本没有时间宰杀,“现买现杀”节省了自己的时间。同时,她也表示现在的年轻人几乎没有多少人会宰杀活禽。>>>>>>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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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记者在海口市金龙市场专卖活禽的区域看到,活禽买主寥寥无几。一位姓杨的摊主说,“限杀令”对她的生意影响很大,以前热闹的时候,一天可以卖十几、二十只鸡,现在很多顾客一听说不能现杀以后,掉头就走,一天只能卖几只,根本赚不到钱。
摊主林进告诉记者,自下达“限杀令”后,他们为了不影响生意,特意在市场外租一个铺子,这样一来他们的成本增加了很多,虽然租了铺子,但生意还是很冷清。“以前隔一两天就进一次货,现在四五天才进一次。”他说。他建议在市场建立一个独立的宰杀点,这样他们的生意肯定会好一些。
海口市金龙市场管理经营的符经理说,23日上午工商局的文件一见报,下午他们就开始在市场内执行这项通知。执行这段时间以来,许多摊主和消费者都向他反映“限杀令”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不便。摊主们的销售额减少很多,进货量也大幅下降。消费者们也反映,“限杀令”对他们的日常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符经理还表示,对于市民的意见,他已经向有关上级反映了。同时他还向上级部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毕竟完全将活禽摊与市场隔离是不符合实际的。他建议,在市场内建立一个独立的、封闭的、带有配套消毒措施的场所,以方便市民。他表示,市场是以民为本来进行管理。但他的建议是否可以实行,还需等待上级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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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限杀令”所造成的一片质疑现象,海南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24日下午公开做出了相应解释:此次下发紧急通知的目的是借助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劲风,督促农贸市场开办单位按照“国办发[2006]89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活禽宰杀管理制度,在集贸市场内设置符合消毒、通风、无害化处理等设施设备的活禽宰杀区域,并非禁止在市场内宰杀活禽,也不是要求在市场外定点宰杀或带活禽回家宰杀。
海南省工商局一位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作为职能部门,工商局参与到海南的环境整治中是义不容辞的。下发整治农贸市场环境的通知也是出于一个良好的初衷,为整治脏乱差服务,但没有预料到会在网络和现实中引起如此大的风波。>>>>>>阅读全文

资料图片 中新社发 张庆民 摄
对此,记者得到的回应是:文件的制定到执行有一个过程,农贸市场的设立就是为了老百姓方便,工商部门一定会从便民的角度考虑,尽快解决给百姓造成的不便。
回顾2006年,海南省工商部门对“禽流感”所下的“禁杀令”,由于“不便民”而“搁浅”,成为一纸空文。这不能不说是对政府部门出台有关规定的一次教训。
所以,有关部门在出台一项措施前,是不是应该首先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先做好相关措施的保障呢?正如工商局负责人所说,要建立健全生禽宰杀管理制度和在农贸市场设立相关设施。只有做出了这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后,再出台“限杀令”,才是切合实际,符合民心的。否则,此次“限杀令”又将重蹈覆辙,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