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官员在“半推半就”中倒下
2009-04-22

2009年04月22日 00:00:42  来源:新华网

     孙晓兵    

    江苏省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建设局原局长于铭在任职期间,收受贿赂近20起,其中有14起是在半推半就的情形下收下的。法院审理认为,于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人民币37.6万元,已构成受贿罪。(见4月19日《金陵晚报》)

    半推半就,《字典》解释为:推——推托、推辞;就——靠拢,迎合。用这个成语形容当前一些官员受贿“心路历程”,最恰当不过。起初,对行贿者态度坚决:不要,不能要,不好意思要。行贿者于是便找出种种理由,如“感谢费”、“劳务费”、“辛苦费”、“补助费”等,让你感到这些都是自己应该拿的。于是,官员的顾虑顿时烟消云散,毫不犹豫照单全收。一些官员就是在这种“半推半就”的状态中倒下的,待到醒悟过来时,已经成了贪官、大贪官。他们深陷腐败泥淖而不能、不敢,也不愿自拔,结果自然是越陷越深,坠落马下了。

    半推半就,恰好反映了有些上了贼船的官员扭曲的心理状态。

    长期以来,在反腐问题上,有的官员只是停在嘴上、会上、纸上,而灵魂深处却依然认同“礼多人不怪”、“当官不打送礼的”等腐朽思想。在他们心目中,只要是推了,那怕只是半推,自己也就没有责任了。正是这种腐败逻辑,使得有的官员在“半推半就”中越收越多,甚至最后连推都懒得推了。

    常言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腐败分子都有着“痛心疾首”的第一次,有的官员第一次收受的或许只是一套普通茶具、一盆花卉、一幅字画。然而,正是这些不起眼的第一次,向行贿人发出了一个个进攻的信号: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天长日久,日积月累,结果把官员一步步推向罪恶的深渊。沿海某市开发商给某局长送去几盆兰花,该官见是普通兰花,“半推半就”也就收下了,结为“兰友”后,开发商送去的兰花价格就变成了几万、十几万,此时该官已经习以为常,照收不妨。反观近些年“落马”贪官,哪一个不是从“半推半就”开始堕落的?

    其实,无论是“半推”,还是“半就”,说到底都是官员意志不坚定的表现。现在有的官员对于行贿“心里头愿意,表面上推辞”,这种思想是十分可怕与危险的。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党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既然是水火不容,就不能有丝毫的虚情假意、装模作样、半真半假。关键是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确实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这既是对全党的忠告,也是各级干部为官做人的立世之本,当时刻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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