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郯城暴力执法事件后续报道——
“拖、挡、赖”成了地方政府de执政拳脚?!
文/人民日报社《大地周刊》记者 任合一
2月12日,本刊记者采写的《山东郯城县政府大楼上演“跳楼秀”》报道在山东大众网首发,对山东省郯城县猪肉市场管理混乱、社会闲散人员承包四家定点屠宰场进行垄断经营、执法部门和承包人员“联合”暴力执法殴打妇女等现象进行了曝光。
报道见诸网络后,天涯社区、凯迪社区、猫扑社区等数十家网络媒体进行了转载,同时,一条拍摄执法人员殴打妇女的视频也开始在网上流传,这条长三分零7秒的视频,全程记录了执法人员在未穿警服、未出示执法证的情况下,手执橡皮棍殴打、拖拽妇女的过程。有网民指出参与殴打的执法人员的真实身份。
截止3月2日,这条打人视频在新浪网点击量已近14万人次,一千多名网友留言。在猫扑论坛,报道点击近10万次,600余位网友留言评论,在凯迪社区,也有数万网民关注。对于执法人员暴力执法,很多网民表达了极度的愤慨,来自山东临沂的新浪网友留言,“我是郯城人,这样的事情见怪不怪了,我只能说:头戴国徽的执法人员,他们不做土匪,谁还敢做土匪?”来自吉林辽源的“天地男人”网友评论道,“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利,施暴于人民!这就是人民的‘好公仆’!”
时评家五岳散人在评论中这样写到:更让人愤慨莫名的是,当地这些执法的队伍中,很多人员都是所谓的“社会闲散人员”。我们知道,这种所谓的“社会闲散人员”基本上就是街头流氓的另外一种“官称”。用这种人来进行庶政的执法工作,是很多地方政府的法宝;著名博客司马平邦评论到:郯城县经贸局把生猪屠宰、集中检疫的权力“出卖”给个体户李强的做法是这起“宰猪”变成“宰人”事件的源头,是官商勾结的典型案例。
网络舆论引起郯城县政府部门的注意,2月23日,郯城县新闻中心在给记者发来的公函表达了三点意见:一、“自2月中旬开始,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二、县纪委“现已查清生猪屠宰协会违规收取8万元的事实”;三、“县委正着手对生猪屠宰市场管理队伍进行整顿”。
这份公函证明了以下这样几个事实:在2月中旬之前(即记者做出报道之前),郯城县猪肉市场管理混乱情况一直无人负责;违规收取8万元的所谓“会费”属实;县委认为对生猪屠宰市场管理队伍进行整顿很有必要。
但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是,这起暴力执法事件至今仍无一人负责,作为对暴力执法事件和违规收取8万会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郯城县经贸局副局长于兆江未遭任何问责,参与打人的执法者和社会闲散人员无一遭到问责。
记者致电郯城县委书记李明开,李明开表示,他已知道此事,一定会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处理事宜被安排到县纪委,但据记者了解,负责处理此事的县纪委副书记谢春明(音),曾两次约见被打个体经营户王玉庆、刘凤刚和被非法拘禁的郁利华,约谈内容是如何让他们配合猪肉市场管理,对暴力执法事件以难以找到证据、找不到打人当事人等为借口,回避激起民愤的打人事件。
在刘凤刚要求谢春明,要求调换处理人员时,谢春鸣书记在办公室里对刘凤刚说的第一句话是,“你们有没有带录音机?我知道你们这些人爱录音。”据刘凤刚反应,纪委工作人员和县经贸局副局长于兆江属于“官官相护”,于兆江和垄断县城猪肉市场经营的李强有扯不清的关系,对于县里能否公正处理此事,他已“不抱任何希望”。之前,郯城县宣传部长杨增花对本刊记者说:“这帮人简直太不像话了!实在不行,你们记者就发稿子,我并不认为是在给郯城和宣传部抹黑!”
一起事实清楚的暴力执法事件,自发生之日起到现在已有近两个月时间。这两个月时间,让记者深刻感受到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之间推诿扯皮之能力,政府官员与社会闲散人员纠结在一起所形成的灰黑地带是如此令人无奈。被民众所信任的地方政府,在处理一项牵扯自身形象的问题时,所传达出来的“能拖则拖、能挡则挡、能赖则赖”的信息,很大程度上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在法治意识和自身建设方面的薄弱。
回顾这起暴力执法事件,一些情节在记者心头萦绕不吐不快:执法部门拉走个体经营户600斤猪肉只给开90斤收条,这种行为和抢劫有什么不同?执法部门不穿制服和社会闲散人员协同办案,这算哪门子执法?县经贸局在提供给记者的“证据”中装入5000现金,难道“用钱可以买通一切”成了一些政府职能部门的最高法则?对县委书记、县长知情不报,欺上瞒下的功夫要做到什么时候?打人的社会闲散人员至今逍遥法外,法律尊严何在?记者采访后遭到“黑道”人物威胁,何人如此猖狂?在有视频为证甚至有网民指出打人者真实身份的情况下,调查何以如此困难?被打老百姓只求退回被强行没收的财产、让打人者赔偿医药费的最低要求何以如此难以实现?
2月28日,温家宝总理在两会前夕做客网站和网民在线交流时,说过这样一句话,“群众有权力知道政府在想什么、做什么”。而对于郯城县政府部门的所作所为,我们能知道他们真正想的是什么?做的又是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