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三无病人”埋单?
2009-02-26
发表时间: 2009-02-26

文登整骨医院急诊科医护人员为“三无病人”紧急出诊。(记者 郭世民 摄)

图为文登中心医院骨外科大夫给“三无病人”会诊。(记者 郭世民 摄)

    2月19日本报以《“三无病人”救治愁怀众医院》为题,对医院收治“三无病人”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等问题进行报道以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读者们纷纷通过打电话、发电子邮件等方式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大家普遍认为,救死扶伤、抢救危重病人是医院的天职,收取医疗费也合情合理,呼吁社会对医院多一些理解,呼吁政府适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观点实录:

  救死扶伤是天职

  ■杭中军山东凌云志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所有医院的急诊科室,面对危重病人,必须先行救治,及时提供紧急医疗服务。至于“三无病人”欠费问题,医院可以报请医疗卫生部门,协调各方予以解决。对于恶意欠费者,医院有权利向其及家属提起法律诉讼。

  ■王伟杰文登宏利出租公司司机):市场经济下,医院也是经营单位,不能只要求其履行公益职责,大量欠费让他们也很难办。得了急症一时没钱先治病,医院可能会收,但长期的让医院免费救治,肯定对医院是不公平的。就像我们拉客人,碰上一个两个没带钱,也让坐,但经常有人坐车不给钱,我们靠什么生活?

  ■林雨电脑公司职员):救死扶伤、抢救危重病人是医院的基本职责,“三无病人”也是人,救是应当的。至于医疗费,由于医院现在大多数是自收自支,所投入的医疗费肯定要找人收取,不然拿什么给医生发工资,拿什么给医院增添设备?

  ■苏华伟文登市公安局天福派出所民警):医院应该治疗这些“三无病人”,因为医院做的是救死扶伤的工作,就像我们做的是维持社会治安工作一样,但现实中“三无病人”成了110和120的专职工作,社会应该对警察和医生多一些理解。

  ■yanxin1968中国网和平论坛网友):我是一名急诊科医生,“三无病人”给我们医院和科室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三无病人”到底由谁埋单,以及如何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问题,已经成为医疗行业中一个突出矛盾。目前医院的医疗救助已成为“三无病人”的主要归宿之一。既然救死扶伤是医院不变的宗旨,那么医院的人道援助就应该有章可依,而不是由于经济原因造成相关科室之间的拒收和推托。

  业界呼声:

  期待社会理解支持

  ■刘衍广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副院长):“三无病人”欠费问题由来已久,已经成为很多医院头疼的一个话题。大家都知道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但医院同时也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实体,我们能做到最大限度地抢救和护理病人,却不能将抢救费用和所占用的资源成本回收。2008年,我们医院仅“三无病人”欠费就达19.9万元,而上级补贴还不到6万元。2009年,骨外科不到两个月就收治两名找不到家属的病人,已花费了近5万元。这样下去,医院实力再雄厚也受不了以万元为单位的欠费。

  虽说法律规定,医院有好多途经可以要回钱,但现实中执行起来都很难。所以,除非国家补偿,否则这些债务都会变成呆账。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起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一味地将相关救治工作压在医院和医生肩上,对公益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非常不利,因为医院也要生存。所以政府部门应当考虑医院的处境,出台相关规定,增加投入,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同时发动社会力量进行慈善援助,建立“紧急救助基金”,确保医院在救治“三无病人”时,没有后顾之忧。

  ■黄相杰文登整骨医院副院长):我们医院每年都要收治很多外科“三无病人”,每次我们都尽全力进行了救治,并把“三无病人”的很多并发症治好了。应对“三无病人”让我们每年都要投入大量的财力和精力,但病人康复之后,给我们留下的只是欠账,甚至既不付账也不出院,使医院非常尴尬。当然其中的一些“三无病人”确实是因为家庭贫困付不起医疗费,但也有一些存在恶意逃费的嫌疑。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但医院也不是福利院,抢救和治疗需要花费成本,医疗资源本来就紧张,不应该让医院和医生的精力浪费在应对欠费上。社会、媒体和患者在这方面应当对医院给予理解和支持,而不是一味提要求和指责,甚至夸大其辞地渲染,政府方面应当出台更加细致可行的文件,敦促各部门协调联动,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

  ■文登市卫生局专业人士:“三无病人”救治问题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民生问题,涉及卫生、民政、公安、财政等方面。其欠费问题,不只在市区各大医院存在,乡镇医院也时有发生,多年来这部分费用一直是由各医院自行垫付。问题的解决肯定不是一朝一夕,去年年底,文登市民政部门已经对各医院“三无病人”欠费问题进行了统计,相关部门也开始着手研究与“三无病人”救助相关的具体救助办法,相信由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通力协作,肯定能有合理的解决办法。

  权威声音:

  政府要关注“三无病人”救治问题

  ■“三无病人”救治问题亟待政府参与

  刘多敏中科院成都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员、资深油脂与蛋白化学专家。2月22日下午,刘多敏先生接受了记者连线采访):很多地方对“三无病人”的救治基本上压在了医院头上,公安、民政、城管执法可以给医院送去,医院却不知道送往何处,这给医院带来了极大的经济压力,很多医院对此表现迷茫。医院一般遵循先救命、后治病的原则,但救治之后的费用问题、遣送问题等都不是医院的职能所能解决的,实际上这些问题却落在了医院身上。

  “三无病人”中有超过半数的人群是流浪精神病人,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救治,政府应加大投入。家庭贫穷,无力送医应当是“三无病人”,特别是精神病人流浪的主要原因。根据一些城市对精神病人的数据调查,我国流浪精神病人总数应在3.8万至6万之间,全包救治每年需要投入2至10亿元,国家财政应该可以拿出这笔钱来对相关救治进行补偿。国家除了直接的资金投入,也可以牵头筹建“贫穷及流浪精神病人救助基金”,号召社会热心慈善事业的同仁携手为贫穷及流浪精神病人奉献一份爱心。

  ■“三无病人”的治疗有三种途径

  林绍彬 (九三学社福州市主委、全国第十一届政协委员)“三无病人”的治疗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建议提供专门的“三无病人”救治经费。方式有三种:一是由政府、企业、个人和慈善机构联合设立“急救慈善基金”或“急救慈善机构”;二是国家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急救“三无病人”,专款专用;三是在新医改方案中设立全国急救“三无病人”经费,为绿色通道提供资金保障。

  外地经验:

  构建多部门联手救助机制

  2008年5月4日,济宁市出台了山东省首个《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办法》。《办法》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济宁市传染病医院和济宁精神病防治院、济宁市荣军医院分别定为城区流浪乞讨病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定点医院,施行全救助。

  该项《办法》出台后,济宁市民政、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发现城市流浪乞讨病人,或接到居民反映发现流浪乞讨病人,将迅速通知卫生部门急救中心处置,及时施救。卫生部门急救中心及时派医务人员到现场对病人进行紧急救治,甄别病情,并将病人送往定点医院救治,确保病人生命安全。

  定点医院接诊后,在24小时内通知当地救助管理站或救助管理机构界定病人身份,短时间无法查明身份的,在病人病情稳定后再进行身份甄别。病人病情稳定出院后,属于救助范围的流浪乞讨病人在定点医院救治所需费用,由当地救助管理站或救助管理机构直接结算,不属于救助范围的流浪乞讨病人,所需救治费用由其本人家庭或监护人支付,本人家庭或监护人经调查核实确实无力支付的,由定点医院报同级民政部门审核结算医疗费用。(本报记者 郭世民)

来源:威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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