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能不开的会议”
2009-02-13

2009年02月13日 00:00:41  来源:新华网

    李建波

    近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机关单位精简会议,压缩公文。并明确提出,市委、市政府机关要带头精简各类会议。“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的会议要合并召开,尽量减少一般性层层照转的会议。提倡利用现代通信技术手段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和网络视频会议。”(2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当前,有些地方政府存在一种常见但不正常的现象,即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文件落实文件。上面开什么会,下级单位立即照葫芦画瓢召开同样的会。甚至有些单位的主要工作就是部署、布置开会。会议开多了,一些同志的思想麻痹起来,也提不起兴趣,于是有人开会开小差,或请假不参加,甚至在会场上睡觉、看报纸等。

    为何会出现文山会海现象?原因在于有些人错误的认识:以为开会就等同于落实上级精神,不开会就不能落实上级精神。而只要开了会,即使上级精神、政策没有落实,在追究责任时也好有个托辞——会已经开了,谁没有贯彻上级政策是谁的事,与我无关。

    天津市要求市委、市政府机关带头精简各类会议,对于减少会议开支、提高办事效率等具有积极示范意义,但该通知却有一个问题没有说清楚:究竟什么是“能不开的会议”?

    “能不开的会议”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有统一标准。某一个会议,组织者认为有好处,就可以说如果不开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如果不开,谁来承担后果?导致本来不必要的会议,最后也只好来开。而哪个会议是“能不开的会议”?没人清楚。结果凡是没有开的会议都是“能不开的会议”。能不能开成了一个筐,好坏都可以往里装。

  “精简会议,压缩公文”不仅是政府部门的需要,也是百姓的呼声。但如果只有语焉不详的通知,而不制定具体有效地措施,最后结果可能是,通知发了,但会议照开、公文照发。发通知是一种落实方法,但不能止于发通知,天津政府还应该考虑如何落实,明确规定哪些是“能不开的会议”,开了“能不开的会议”有何处罚措施等。只有明确可操作的规定,才能真正起到遏制文山会海,精简行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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