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1月24日 00:00:19 来源:新华网
徐经胜
火车票难买、飞机票太贵,这个春节怎么回家?最近,春节拼车成为各大网站、论坛最热的话题。对于私家车主来说,同路人拼车回家既方便又省钱,说不定还能交个朋友,是一桩美事。但从法律角度来说,陌生人之间拼车有可能产生法律纠纷,存在一定危险。春节拼车,成了一桩“合理不合法”的尴尬事。(1月23日《中国青年报》)
近年来,在一些大中城市出现了拼车上下班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人们出行。如今春节即将来临,拼车回家过年也渐渐火热起来。但一说到拼车,相关管理部门总是说拼车有违法之嫌,其依据的是我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规定,即车辆如果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同时又有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行为存在,就会被认定为非法营运。然而,仅仅根据这些就断定拼车违法,显然是难以服人的。
从法律意义上说,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同时具备两个要素。一是主观上存在故意,二是客观上存在违法行为,并产生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从拼车这种行为来看,拼车人主观上大多都是以节约能源、节省时间和费用为出发点,而并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从实际效果来看,拼车使交通运输工具的效率得到最大发挥,既为车主降低了费用,也让搭车人节省了时间,是一种共赢的行为。因此,正常的拼车行为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更不存在违法的问题。
其实相关管理部门强调拼车违法,实际上是一种简单执法,是惰性心理在作怪。与我国一些地方不提倡甚至禁止拼车相反,在国外的很多国家,拼车是受到鼓励的。如在美国,为了鼓励拼车,许多城市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修建了拼车车道,并规定在这种车道上,只能行驶公共汽车或搭乘两人以上的车辆,而且这种乘坐多名乘客的拼车车辆,还可以免费通过收费桥梁或道路。在新加坡等国家,交通高峰期间,即使是私家车,空车上路也是要被罚款的。德国政府甚至明文规定,拼车是一种环保行为,政府鼓励老百姓拼车。
在我国,每当春运来临之际,铁路、公路等大众交通工具的运力不足问题便暴露出来,而春节拼车无疑是一种不可忽视的民间运力,如果组织得当,管理到位,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春运运力不足的问题。因此,相关管理部门不要再一味强调拼车违法了,相反,可以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缓解交通压力等角度,尝试鼓励人们拼车,但前提是要积极做好规范管理工作,以降低拼车可能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