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首例婚内强奸罪被告自缢
2009-01-21

韩首例婚内强奸罪被告自缢

发布时间:2009-01-21 10:59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日前因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而被判强奸罪名成立的林某(43岁),20日下午被发现死于家中。

  此前,釜山地方法院第五刑事部16日对用凶器威胁菲律宾籍妻子(25岁)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林某判处有期徒刑30个月,缓刑三年。

  法院认为,受害者背井离乡嫁到韩国,并因人生地不熟和语言障碍而备受煎熬,被告本应用爱细心照顾她,但却想尽办法虐待她,并为满足自己的欲望而无视正当的性自主决定权,进而以凶器威胁受害者。

  法院还表示,被告用气枪威胁受害者并与其强行发生性关系,本应受到严惩,但被告承认了犯罪事实并表示悔改,且受害者也没有努力克服语言障碍,因此判被告缓刑。

  2006年8月,林某通过婚介所在菲律宾认识了现在的妻子,两人在结婚后同居四个月。2008年7月,妻子以来月经为由拒绝丈夫的性要求,但林某以凶器威胁妻子与其发生性关系,因此遭到起诉。

  2004年,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曾对离婚前强迫妻子发生性关系的丈夫判处性骚扰罪名成立,而对婚内强制性行为判处强奸罪名成立还是第一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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