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应当成为所有公共投资方向的原则
022net.com 2008-12-15 14:06:43 来源:荆楚网
简要内容: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明年中央投资将重点投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5个方面。其实以行政与市场关系,在相当意义可以说,公益性方向应该、也必须是社会公共投资的方向,同时也是行政性质取向的体现。
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明年中央投资将重点投向“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交通等基础设施、节能减排和社会事业等5个方面。做好明年扩大投资的工作要把握好几个原则:投资项目关联度要高;要能有效带动社会投资;要有完备的专项规划,前期工作要到位。同时,要尽快订货尽快付款,管好资金管好质量(《人民日报》12月14日)。
对此,可以说由中央投资的资金来源性质决定,其投资方向应该牢牢锁定“三农”、保障性安居工程和交通基础设施等公共项目,于社会公共福利水平的提高而言,其投资方向毫无疑问肯定正确。而且在当前国内外经济应受金融危机影响而下滑的语境下,强调中央投资的关联度与带动社会投资、及要有完备专项规划等原则的把握,在结果上也可以保证中央投资的有效性可以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然笔者对此还想说的是,上述中央投资方向的原则,同样也应成为包括地方投资在内的所有公共投资原则并应形成以此相关的约束性监督机制。
因为,从早前已有的公共投资历史项目中不难看到,有些投资、尤其是一些地方投资项目,并没有真正将投资方向瞄准社会的公共福利。或者换句话说,早前的有些公共投资虽在表面上打的是“公共”的旗号,然在实质上却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自已的所谓的“政绩”,事实上也是为了往自已的脸上贴金。结果社会现在看到的是,有些地方的机场建成后因为没有需求而荒废、而花费纳税人巨额资金建成的广场在有些城市也成了摆设,可以说类似的公共投资在不少地方的群众心里都有一本“明白账”。就此而言,上述的投资方向原则,不但应该为中央投资所恪守,并且也应当成为将在明年陆续展开的地方配套投资、及日后所有公共投资所应严格遵守的方向性的原则。而对此更加重要的是,建立公开透明、且能为社会可参与
的监督机制,或许就是这种原则能否得到有效遵守的前提与关键。
其实以行政与市场关系,在相当意义可以说,公益性方向应该、也必须是社会公共投资的方向,同时也是行政性质取向的体现。因为不难理解的是,如果政府在确定公共投资项目时,不满足于自身所应遵守的提高社会公共福利水平的职责,而出于部门或既得利益集团的谋利需要并进入市场领域,那在结果上不但会由此产生挤出效应而使市场机制因此扭曲,并有违市场经济原则;并且由于如此行政权力的越位,已经为许多历史事实证明,市场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范围,如若权力一旦越位介入,那结果肯定也管不好。所以,无论以现代社会对行政权力要求还是于行政的社会角色定位讲,该管的一定要管,并且一定要管好;而不该管的就一定不要管,而事实也管不好。想这方面,历史的教训应该已举不胜举。而对这次国内的保增
长投资项目来说,如何避免相关教训的重演,就需要对相关的投资项目开展、特别是地方配套项目应该设立有关的约束性监督机制。并且这种监督机制是否具备社会开放性与可参与性,也可能是决定当前及以后“保增长”投资中能否在最大程度避免决策错误与浪费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周义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