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4万亿撂倒一批官员
2008-12-01

2008年12月01日 00:00:12  来源:新华网

    余丰慧   作者文集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郑新立,在第四届中国财经法律论坛上呼吁,凡是掌握政府投资项目权力的官员,要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不要搞虚假招标,否则就会出现“上一批项目倒一批官员”的现象(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

    未来两年内4万亿元的国家投资,加上其带动的社会投资,总投资额可达十几万亿甚至几十万亿。投资方向主要是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以及灾后重建,一大部分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农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投资、公共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项目,这些项目大多需要政府采购,涉及政府部门、政府官员相当多。在国家、人民监督这巨大资金使用情况的同时,可以肯定的说,贪官和图谋不轨的商人也都在紧盯这4万亿投资。

    过去曾经屡屡上演,上一批重大项目,倒掉一批政府官员;修一条高速公诉,一批交通领导干部“车毁人亡”。至今还在传说着一个省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故事”。郑新立列举的一组数据非常令人吃惊:“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我们的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以及干部犯罪事件,有一半左右与不认真履行《招标投标法》有关系,造成了‘工程上马,官员下马’的现象。有统计数字称,在干部犯罪中,40%跟项目发包有关系;而80%的项目发包权力集中在处长级干部手中。”

    4万亿投资,由此带动十几亿元的投资。这么庞大的投资,这么大面积,涉及各个省份,在项目选定、招投标过程以及政府采购中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和干部安全,是一个重大、紧迫的问题,要引起足够重视。各级领导干部以及手握项目权力的管理干部,必须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投资决策权是一份重如泰山的信任和责任,务必抱着对国家、人民高度负责人的态度,把好关口,用好4万亿投资,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

    确保 4万亿不被腐败分子蚕食,必须发挥好外力的监督作用。中央派驻各个省份的项目监督小组,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既要监督4万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方向,更重要的是,对领导干部特别是掌握项目决策权官员的监督。要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并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接受公众的广泛监督。是不是豆腐渣工程、是否偏离了中央确定的投资方向、存不存腐败工程、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只要给他们创造说话的环境和反映问题的畅通渠道,这种监督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总之,必须以非常之举措,严格监督好这4万亿投资。这不仅关系保证投资方向,发挥投资效果,切实拉动内需的问题,把广大百姓的血汗钱用到刀刃上,而且也是对官员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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